绽放在闽江源头的“红莲”
——解锁“全国模范法院”建宁法院的创优“密码”
2025-01-15 15:09:5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邱远镇
 

  1月13日,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暨全国法院“双模”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会上,福建省建宁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婕作为获奖代表出席会议,并上台领回了“全国模范法院”荣誉奖牌。

  全国模范法院是全国法院系统的最高集体荣誉,每4年评选一次。在本次评选中,福建省仅有建宁法院获此殊荣。作为八闽大地上众多的基层法院之一,建宁法院如何脱颖而出,成为“全国模范法院”?

  笃行实干践初心,砥砺耕耘结硕果。近年来,建宁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以苏区精神为引领,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推动审判执行质效持续向优向好,奏响争先创优的法治强音。

  一朵“红莲”锻“铁军”

  建宁是中央苏区核心区和中央苏区反“围剿”中心,红色资源丰富、红色底蕴深厚。莲出淤泥而不染,被誉为高洁、正直的花中君子。建宁作为“中国建莲”之乡,迄今已有1000多年的种植历史。

  2024年7月,一场“爱廉说”现场教学活动在革命旧址西门莲塘举行,建宁法院的干警们聆听了《一张收条背后的爱“廉”说》的故事,共同回顾千古名篇《爱莲说》,在边听边看边思边悟中学习廉洁文化。

  建宁法院传承红色基因,涵养建莲精气,不断探寻莲文化与法院的契合点,建设“一馆一厅一苑两室三廊”,打造富有建宁特色的“红·莲”文化。同时,创新“党建+项目”模式,打造了具有建宁特色的“133”机关党建机制,实现机关党建与队伍锻造、审执业务、品牌建设、服务群众等各项工作齐抓共管、融合并进,形成“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局面,铸就公正司法的坚实堡垒。

  行而不辍,履践致远。建宁法院这朵绽放在闽江源头的“灼灼红莲”,成功锻造出一支“濯清涟而不妖”的法院“铁军”。

  近年来,院机关先后获评“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平安医院建设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等荣誉称号。

  办好小事显“大义”

  每天清早,建宁城区的农贸市场就充满了热闹的烟火气。2022年4月15日,在人来人往的农贸市场旁,全省首个融合推进法律服务与源头治理的协同化共治平台——建宁县公共法律服务共治中心正式启用。

  “农贸市场附近人流量大、距离群众最近。同时,县里执业律师数量少、收费高,老百姓怕进法院、怕打官司。共治中心设立于此可以为群众提供触手可及的法律服务。”建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江元晖介绍。

  该中心由建宁县委政法委牵头,建宁法院联动多部门共同成立,并在全县9个乡镇建立服务分中心。通过法院与中心、分中心之间建立的“多向协同”机制,成功打造了城乡“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

  物业纠纷虽然案情并不复杂,但涉及民生、关乎民情,影响面较大,处理不当容易引发不良社会后果。去年10月底,在共治中心耐心细致的调解下,某物业管理公司终于收到了小区业主拖欠的物业管理费和公摊水电费,并“以点带面”,通过精办该案推动同一小区11起类似纠纷成功化解。

  “我们通过与共治中心联合调处的方式,与物业公司沟通完成问题整改,并经过释法答疑,业主同意按期交纳物业费。”建宁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负责人刘小珍表示,建宁法院还强化与相关主管部门联动,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管理,从源头上进行预防治理,2022年以来,运用“示范案例+类案调解”,妥善化解物业服务合同纠纷182件,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公共法律服务共治中心看似处理的都是一些家长里短、鸡毛蒜皮的小事,但每一件“小事”对于群众来说都是大事。如今,共治中心凭借“不收费、短平快、效果好”的优势,已成为群众身边“免费的法务中心”。

  自中心成立以来,共开展法律服务3224件次,调处纠纷2273件,调解成功1386件,结案标的额达2.2亿余元,为当事人节约诉讼费、执行费246万余元。诉前解纷工作法入选三明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被评为建宁县年度“最佳服务群众举措”。

  “下沉”服务护产业

  粮安天下,种为粮先。建宁县是全国最大的杂交水稻种子生产基地县,我国每10粒稻种中就有1粒来自建宁。

  2024年6月11日,建宁法院收到一起涉种业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案被告送来的一面写有“依法公正办案 护航种业发展”字样的锦旗。“感谢建宁法院,解了我们合作社的燃眉之急!”某合作社负责人戴某握住法官陈坤的手连声道谢。

  原来,该合作社账户部分资金因合同纠纷被冻结,由于合作社320万元款项都存放在某银行大额存单中,根据规定,部分存款冻结会导致整个存单冻结,剩余资金也无法使用。

  人误地一时,地误人一年。恰逢新一年制种生产准备的黄金时间,存单冻结将严重影响该合作社新一年的制种生产,还可能造成违约和难以估量的损失。

  “我们根据戴某的诉求,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变更保全措施,冻结了戴某提供的另一个独立账户,从而解冻320万元存单,让其得以在妥善化解纠纷的同时,不误农时,保障新一年制种生产顺利进行。”陈坤说。

  为护航当地种业振兴发展,建宁法院将庭审从“高堂之上”搬到更适宜种业案件审理的圆桌法庭和乡间庭院,采用“派驻法官+巡回审理”的工作模式,选派专人在建宁县国家农业产业园驻点办公,调度法官就近开展巡回调查、巡回调解、巡回审判,推动纠纷前端化解、就地解决。2023年4月,审理了全省首例种子行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案件,并发出全省首份关于杂交水稻种子市场规范发展的司法建议书,获评“福建法院优秀司法建议”。

  此外,建宁法院还积极融入新时代“边界枫桥”建设。2023年12月1日,建宁法院承办闽赣两省三地十一县法院服务保障种业振兴司法协作工作座谈会,与参会法院共同签署《闽赣“3+11”法院服务保障水稻种业振兴发展司法协作框架意见》,为闽赣两省水稻种业振兴发展提供专业化、系统化、一体化的司法服务和保障。闽赣“边界枫桥”入选全省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

  立足县域特色产业优势,建宁法院持续聚焦服务保障中心工作,积极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以种业振兴、基层治理、省际联动等为重点,打造了“种业巡回法庭”“公共法律服务共治中心”“边界枫桥”等品牌,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家门口”司法服务,奋力书写新时代基层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