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扣时代发展要求健全党支部学习机制
2025-01-03 08:49:3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张鸿浩 徐秀兰
 

  法院是专业性很强的政治机关,也是政治性很强的专业机关。执法办案是人民法院的第一要务,加强人民法院党的建设,强化党支部学习是提升执法办案质效、促进案件办理“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重要保障。我们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指路明灯,始终站稳党领导下的人民立场,探索完善符合时代发展要求、体现法院工作特色、符合法院职能定位及党员干部需求的党支部学习机制。

  坚定政治方向,夯实理论根基。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政治性是第一位的属性,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我们要持续加强理论学习,确保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首先,加强党支部学习是弘扬党的优良传统的应有之义。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奋斗史,是一部不断进行创造性学习的历史。早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各地共产党早期组织就将对马克思主义的学习视为一项重要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内学习,依托系列主题教育、专题教育活动,有力加强了党的建设,为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们要继承和弘扬党重视学习、善于学习的优良传统,以党支部学习为抓手,强化党员干部理论武装,确保坚持党的执政路线,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其次,加强党支部学习是担当新时代人民法院使命任务的迫切需要。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面对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的各项战略任务和全面依法治国这场国家治理的深刻革命的要求,人民法院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责任比以往更加重大。我们要主动适应人民群众期待要求,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持之以恒强化理论武装,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素质和工作本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人民的事情办实办好。

  聚焦学习内容,增强党性修养。强化党支部学习机制离不开对学习内容的筛选和甄别,选择合适的学习内容是党支部学习取得实效的关键。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任何时候都要高度重视把马克思主义看家本领学到手,深刻认识马克思主义的真理伟力,不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向深入。一是要始终突出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我们要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确保各项决策部署准确贯彻落实。二是要突出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我们要将学习党史作为培树理想信念的重要抓手,将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作为党性学习的重要内容,坚定党员干部理想信念、筑牢思想根基,确保为司法审判工作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三是要坚持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拓宽法院干警学习的知识面,除了学习岗位职责必备的法律知识外,还要加强对形势政策、经济、政治、文化、哲学、心理学、突发应急等各方面知识的学习,不断提升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切实把学习成效体现落实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具体行动上。

  创新学习方式,增强实践效能。提高党支部学习成效,要积极探索、加强改进支部学习的方式方法,在用好现有集中学习、交流研讨、个人自学等形式的基础上,持续发挥好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进一步完善支部学习组织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及学习配套保障制度,使支部学习走上更加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发展的新路径。一是要广泛征求党员干警意见建议。充分了解党员干部在党支部学习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及学习需求,采取更加灵活、多样的学习形式,增强学习的吸引力和持续性。注重发挥每名党员的主观能动性,以党员轮流宣讲、上台领学等方式,让党员干部结合自身学习工作实际,分享所学所思所悟、所得所获所感,真正把学习成果落实到具体审判实践当中。二是要借助党校等外力进行学习。通过邀请专家学者或者相关领域的专业人才,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对党的创新理论进行针对性深入解读,确保党员干部全面系统了解党的创新理论中蕴含的深层逻辑、丰富内涵及工作理念方法,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创造性,并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解决思想和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三是要坚持在调研中深化学习。我们要聚焦本地区本部门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审判执行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及党的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在深入调研中加深对党的创新理论的理解和感悟,自觉运用党的创新理论研究审判执行工作中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以更直观的方式呈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促进党支部学习取得实效。

  健全考评机制,检验学习成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检验理论学习成效,要看党的创新理论是否入心见行、党员干部是否做到善思善用。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是提高党支部学习成效的重要保障和前提。我们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党支部学习考评机制,把党支部学习的着力点放在提高干部队伍工作能力上,把讲政治落实到人民法院具体岗位、具体职责、具体工作中,落实到司法审判、行政管理、后勤保障各环节,确保法院干部队伍始终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马克思主义。一方面,我们要设计科学合理的党支部学习考核指标体系,看理论学习成效是否体现到干部队伍严肃认真、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上,是否体现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审判的工作实绩上,是否体现到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际成果及“三个规定”的执行落实上。另一方面,我们要通过看作风、看业务、看廉政,检验队伍在日常工作和急难险重工作中的工作能力和担当精神,确保司法干部队伍持续从党的创新理论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坚决扛起新时代人民法院肩负的光荣职责使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作者单位: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