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人刷单增加销售量并制造优质评论,是不少网店商家提高网店排名、吸引顾客的常用手段。针对刷单行为,电商平台也制定了相应的处罚举措。随着电商行业的快速发展,竞争也愈发激烈,部分商家通过反向刷单手段,为竞争对手虚构交易记录和评价,从而触发电商平台搜索降权甚至封禁店铺的制裁,以达到非法抢占市场份额的目的,严重侵蚀了网络市场竞逐的公正基础。反向刷单行为加剧了互联网不正当竞争,亟须加以规制。
一是行为隐蔽性强难发现。反向刷单行为实施门槛低、操作便捷,已经向规模化、专业化发展,涉案人员往往隐藏于小区单元楼、写字楼,场所隐蔽。反向刷单多采用虚构IP地址、部署异地服务器、批量操控僵尸账号等方式,使其行为难以用算法自动捕获,对执法检查人员技术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操作者若损坏、删除数据,则更难以溯源追责。
二是损失计量模糊难追责。反向刷单行为直接对相关市场主体造成损失,更影响到了平台数据质量,进而影响到消费者对数据的判断,易引发行业竞争秩序的混乱。但实际维权过程中,受影响的市场主体由于互联网经济的跨地域性,往往被高昂的维权成本劝退。同时,电商平台虽能获取交易数据,但在证明虚假交易与平台损失间的关系以及违法行为的具体影响上存在困难,出现维权成本高、追责难的局面。
三是规制手段不足难遏制。虽然《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对反向刷单这一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规制,明确了法律适用条款,给执法人员提供了监管依据,但行政机关在应对反向刷单炒信时,仍面对着技术手段匮乏的问题。在压实平台责任方面,不同规模的电商平台存在竞争关系且缺乏统一的管理标准,信息共享受到限制,难以形成治理的合力。
对此,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市场监管部门要配备先进的设备,扎实开展技能培训,培养一支专业高效的监管执法队伍,以适应信息网络技术快速发展的步伐。电商平台要完善商家信用评价机制,改变“唯数字论”的状况,让反向刷单行为无漏洞可钻。畅通商家申诉渠道,谨慎直接对疑似刷单商家作出处罚,构建反刷单识别系统开展技术打击、提高取证效率。激活电商行业自治动能,强化平台间信息共享,提升整体自治水平。
二是建立监管协作机制。市场监管与公检法等部门要加强沟通配合,开展联合培训、交流研讨,积极推动技术手段共享,强化信息沟通,实现案源线索互通共享,畅通被害商家提起民事诉讼和进行行政投诉的渠道,完善业务领域“行刑衔接”工作机制。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与电商平台的协作,依托大数据信息共享,实现对反向刷单行为的监测预警和精准打击,通过公开曝光、短时冻结交易、禁止准入等形式对反向刷单经营者进行联合惩戒。
三是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全方位、多类型、常态化的主题宣传活动,重点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解读,及时发布典型案例,点明反向刷单行为的法律后果,营造严厉打击的浓厚氛围,增强电商经营主体守法意识。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平台选树诚信经营的商家作为先进典型,给予一定的奖励和支持。建立便捷的举报和反馈机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共同倡导公正竞争、诚信守约的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