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1月5日立案,到12月30日,在执行干警多次电话沟通下,被执行人宋某某在浙江省某地,将拖欠杞县7名农民工21000多元工资款,打到法院执行款账户。当天下午两点半,在河南省杞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7名农民工或家属签字领取。这起历时四年半的劳务纠纷案终于画上句号。
2020年,王某某等7名农民工跟随安徽人宋某某务工,因种种原因,宋某某拖欠王某某等人劳务费21000多元未付。当年7月,在多次讨要未果后,王某某等人将宋某某诉到兰考县人民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宋某某分别给付王某某等7人3025元至3250元不等工资款。在执行工程中,宋某某长期在外地规避执行,案件进入终本程序。
2024年11月5日,在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下,宋某某拖欠王某某等人工资款案件由杞县人民法院执行。杞县法院立案后,通过网络查控,宋某某名下银行卡、支付宝没有存款,车管部门反馈没有车辆,不动产登记部门反馈没有房产,其本人户籍登记地为安徽省黄山市某乡镇,直接去当地查找无疑是“大海捞针”。
承办人多次给宋某某打电话,但其要么不接听,要么说“你是诈骗电话”就挂掉,始终联系不上。如果案件再次终本,7名农民工兄弟的工资款将再次没有着落。
经多次分析研判后,承办法官决定给宋某某发送信息,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刚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对其手机发送短信:“宋某某你好!我们是河南省杞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你长期拖欠7名农民工工资7案,共计21500元,请你尽快给我院执行局局长李忠垒联系,将执行款打到杞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如果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我们已给公安机关递交材料,你现在浙江省某某县。如果案件解决不了,我院将与公安机关配合去浙江找你,也会对你采取相应手段。案款不多,但是涉及7名农民工兄弟,影响到7个家庭的生活。如果拒不履行,请你慎重考虑下一步所面临的法律后果。”
接到短信后,宋某某才认为这不是“诈骗”电话,主动与法官进行沟通,最终同意给付执行款,表示于12月30日上午到当地银行打款。在转款前,宋某某还非要执行干警用法院固定电话再次进行确认,之后才将执行款打到法院账户。
因时近年底,为不让农民工兄弟纠结,执行干警及时电话联系,让申请人或者家属到法院办理领款手续。7起案件在杞县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历时55天最终执行完毕,7个家庭拿到了拖欠4年的工资款,几家人能够安心过年。案件圆满解决后,申请人在办理打款手续后百感交集,一个劲向执行干警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