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0日下午,河南省武陟县人民法院沁南人民法庭在县西陶镇小南张村村委,巡回开庭审理了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承办法官宋永盼联合驻庭调解员以及村干部,共同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原告老张从事房屋装修工作,2021年5月至2021年7月,原告为被告老田的自建房屋进行装修,双方口头约定了装修内容为电路安装、吊顶装饰刷漆等。完工后,被告仅支付了部分装修款,剩余23301元装修款迟迟不付,老张向武陟县法院提起诉讼。
“本辖区因农村建房装修等引起的纠纷很多,为了达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诉源治理效果,减轻群众诉累,我们决定到纠纷发生地小南张村村委进行巡回审理,并联合驻庭调解员、村干部共同参与纠纷化解工作,同时邀请了部分村民旁听庭审。”武陟县法院沁南法庭庭长宋永盼说道。
庭审前,为了进一步确认案件事实,更有效地化解纠纷,法官首先到被告老田家进行现场勘验,了解到案件的主要争议焦点就是双方未明确约定储物柜、衣柜的装修风格、数量、材质等内容,导致完工后老田对装修效果不满意。
巡回审理现场,法官结合勘验情况,重点围绕矛盾点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起初,原、被告仍然各不相让,承办法官在安抚双方情绪的同时,耐心细致地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分析利弊,并针对双方诉求引导其换位思考、互谅互让。
最终,在法官情理法融合劝说以及调解员、村干部共同调解之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将剩余装修款17000元支付给原告,视为此案了结。原、被告对法院的处理结果均表示满意。
“乡亲们,如果大家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一定要签订规范的合同,约定清楚用材用料、施工工序、完工时间、质量标准、造价等内容,有效预防在装修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结合审理的案件,对旁听的村民进行普法宣讲,通过让群众身临其境感受法,引导群众知行合一运用法,不断提升辖区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一件件小案件,承载着群众对司法的信赖和对公平正义的期待。武陟县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辖区地域特点,将法庭工作与基层治理紧密结合,并贯彻落实好“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用心用情办理好每一起案件,切实以贴心司法服务努力绘就新时代好“枫”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