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实督促履行 推进“案结事了”
2024-12-25 15:51:10
中国法院网讯(敖敦图雅)日前,内蒙古自治区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在法官主持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承担给付义务的一方当事人自动履行给付义务,达到了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马某与李某系内蒙古某公司职工。2023年12月2日,李某为内蒙古某公司驾驶车辆,在停车检查车辆过程中,将马某撞伤。李某驾驶的车辆在某保险公司投保机动车交强险、机动车第三者商业保险。双方当事人对赔付事宜协商无果,马某诉至法院。
法院受理该案件后,承办法官充分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和诉求,并围绕案件争议焦点,进行了深入细致地法理分析和情理疏导,鼓励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协商解决纠纷。
在法官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以更理性和务实的态度,提出各自的调解意见。经过多轮协商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由保险公司在保险理赔范围内主动履行了赔付义务,为这起矛盾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法院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理念,不断探索完善自动履行机制,促使当事人从“要我履行”到“我要履行”转变,真正实现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