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余建华)为深入贯彻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携手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健全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等重点部署,为长三角区域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更优金融司法保障,12月23日-24日,由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协办的第三届长三角金融司法论坛,在杭州举行。此次论坛主题为“新质生产力视域下的金融司法保障”。
杭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马小秋,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杨仁荣,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叶慧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章英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蒋卫宇,在开幕式上致辞。上海金融法院、南京中院、杭州中院、合肥中院、苏州中院院长作主旨发言。
政、产、学、研各界近百位嘉宾与会,总结长三角区域金融司法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阶段性成果,共商金融司法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新结合点、着力点。论坛现场,上海金融法院、南京中院、杭州中院、合肥中院、苏州中院联合发布了《长三角金融审判典型案例(2023-2024)》及《以高质量金融司法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倡议》。
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长三角区域作为我国经济最为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在因地制宜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为实现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有效防范金融风险、支持金融守正创新、助力实体经济发展、服务保障国家金融战略实施,2021年11月,沪、苏、浙、皖四地五家法院共同签署《长三角区域金融司法合作协议》,围绕金融司法协作、新类型案件研商、专业法官培训交流等开展全方位的合作。
三年来,四地金融司法协作不断深化,在共同打造金融司法工作示范标准的过程中,积累了丰硕的实践经验。此次论坛,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纵深推进过程中、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背景下召开的金融司法论坛,旨在进一步推动完善区域金融司法合作机制、拓宽合作领域、强化合作成效,为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贡献法院力量。
论坛主旨演讲阶段,上海金融法院院长赵红、南京中院院长李后龙、杭州中院院长陈志君、合肥中院院长许徽、苏州中院院长蔡绍刚,围绕论坛主题就各地法院金融司法工作作交流发言。浙江大学法学院院长胡铭教授作专家点评。
“经济社会推进到哪里,司法服务保障就跟进到哪里。杭州法院紧紧围绕上级的部署要求,结合杭州法院实际,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充分发挥金融审判职能,主动融入金融治理格局,金融司法效能不断提升。”杭州中院陈志君院长表示。
本届长三角金融司法论坛设分论坛,聚焦金融司法助力数字金融发展、金融司法与金融监管协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两大问题,展开研讨交流。与会嘉宾交流实践心得、碰撞思想火花,提出了诸多具有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的观点和思路,为充分发挥金融司法职能作用,促进金融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