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拒执专项行动列入全省法院重点工作
浙江11个月一审审结1470件拒执罪案
2024-12-25 09:35:0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余建华 赵诣
 

  拒绝报告财产情况,被拘留后仍不执行,被执行人获刑一年;签订虚假租赁协议并使用他人账户隐匿财产,被执行人获刑三年……12月24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打击拒执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通报2024年浙江法院打击拒执犯罪工作情况和典型案例。

  近年来,浙江高院将打击拒执专项行动列入全省法院重点工作,有效推动解决部门协同联动等难点、堵点。今年1月至11月,全省法院一审受理拒执犯罪案件1445件,一审审结拒执犯罪案件1470件,判决罪犯1443人,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31人,拘役229人。其中自诉案件170件,准予撤诉149件,共判处自诉案件罪犯16人。此外,依法惩处与拒执行为相关联的虚假诉讼、妨害作证等妨害司法犯罪案件130余件。

  在持续推进公诉打击拒执犯罪行为的同时,全省法院用足用好自诉“利器”,强化自诉引导,畅通自诉渠道。永嘉县人民法院针对自诉人收集证据难问题,构建以法院调取证据为主,自诉人提供线索为辅,以律师协助查证为补充的三维自诉取证体系,2021年以来,自诉成案222件,自诉案件债务履行率达82.5%。

  为督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全省法院强化惩戒预警,注重源头预防。宁波、衢州等地法院通过向被执行人及其家属发送预追究拒执犯罪通知,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主动履行金额超亿元。台州法院在新拒执犯罪司法解释施行当日即联合公安、检察机关发布打击拒执犯罪公告,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丽水法院积极打造“诚信奶奶”陈金英、“信义少年”叶石云等“诚信群像”,通过讲述守信故事,唤醒被执行人诚信意识,带动近3000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