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卢怡军 陈诚)晚上八点,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办公楼内,盏盏灯火如星河璀璨。“叮铃铃……”一通清脆的电话声打碎了夜的宁静。
“法官,我筹到款了!我现在就来法院!”被执行人祁某的话让等待多时的执行法官瞬间倦意全无。“好好,我们等着你!路上注意安全!”执行法官叮嘱道。
一起交通事故,让宋某的父亲不幸离世。经交警部门认定宋某的父亲承担主要责任,祁某承担次要责任。后宋某将祁某告上法院,经法院判决祁某需要向宋某给付超出交强险部分的12万余元赔偿款。因祁某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判决义务,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我不是不愿意赔偿,我是实在负担不起这么大一笔赔偿!”祁某这话不假,名下除了几千元存款和其肇事的货车外,确实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
“可以用我的货车抵债吗?”祁某提议道。
“你那个车能抵几个钱?我不同意!”宋某斩钉截铁拒绝道。
被执行人的无可奈何,申请执行人的不肯退让,让执行法官陷入两难。
“走评估拍卖程序耗时较长,不利于本案的矛盾化解。”一通交涉无果后,执行法官转换思路,另找突破口,“这种被执行人有偿还意愿但自身偿还能力有限的情况下,不妨与其家人多做工作,事情或许有转机。”
翌日上午,执行法官将双方约到法院,祁某的家人也被邀请进了法院。
一边,法官将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后果向祁某和家人娓娓道来。
“判决生效后,应当主动履行,否则祁某背上失信人的标签,他的生活会受到影响,他赖以生存的工作也会有影响,甚至孩子也会因为父亲‘老赖’的标签抬不起头。这都不是我们想看到的。”法官向祁某家人解释道,“可以看到你们是有履行的意愿,如果自身偿还能力有限,可以和申请执行人再谈谈,但你们首先得拿出诚意。”
另一边,法官向宋某也说起了祁某的难处。
“你看得到祁某一家的经济现状,他的确能力有限,一次性拿出12万元对于普通家庭来说确实困难。他都愿意把全家用于生计赚钱的货车抵给你,足见他的诚意。”法官安抚道,“如果你想要尽早拿到钱,你不妨和祁某再协商协商,你退一步,我再给他做做工作,争取你早日拿到钱!”
经过“背靠背”的反复调解,祁某和家人表示愿意配合赔偿,决定当即找卖家处理掉肇事车辆用于赔偿。宋某也愿意退一步,双方终于达成了初步一致意见,即当天一次性支付75000元了结。
经过一整天的奔波,祁某找到了卖家卖掉了货车,又向亲戚朋友借了部分钱,终于凑齐了执行款。赶到法院时,已是当天傍晚八点多,夜幕低垂,办公室的灯火通明,在法官的见证下,祁某将手里握着热乎乎的一沓钞票交给了宋某。
“谢谢法官,这件事了了,我的心也终于不那么沉重了。”祁某如释重负说道。
“我也谢谢你。”宋某向法官道谢,“这么大晚上还在为我的事忙碌……”
一天的沟通和守候有了好的结果,双方当事人的言语,更让执行法官倍感温暖。
回家的路上,晚风拂过脸庞,吹走了执行法官一天的疲惫,嘴角荡漾开坚守岗位后案结事了的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