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诉前成功调解了一起因酒后殴打他人引发的民事赔偿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赔偿协议且钱款当场履行完毕,及时化解了矛盾纠纷,解开了双方心结。
11月30日,李某在城西某饭店的停车场停车时,遇到醉酒的王某,双方因挪车问题产生口角,进而发生斗殴,李某妻子张某进行劝架,李某夫妇及王某均有不同程度受伤,现场群众报警后,公安机关认定王某与李某的行为构成互殴,对双方进行了行政处罚,处以王某行政拘留12天、李某行政拘留3天。
后双方对责任大小及赔偿金额问题迟迟未达成一致,李某夫妇将王某诉至城西法院,要求王某支付二人医疗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以及车辆划痕修理费等,共计30000余元。
为了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城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在征得李某夫妇同意后,将该案委派给特邀调解团队进行诉前调解。
12月5日,特邀调解员马吉元收到案件后,仔细查看了事发当时的视频监控录像,并向双方当事人详细了解了整个事件的前因后果,随后立即组织第一次调解,但调解过程中,李某认为自己无故被打伤又被行政处罚,情绪较为激动,劝架的妻子也无故受到伤害,事情发生后王某置之不理的态度更让李某心有怨气,而王某认为李某也存在过错,且李某主张的赔偿金额过高,不同意赔偿,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12月11日,特邀调解员改变了调解策略,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法再次开展调解,通过拉家常让双方情绪得到疏解,并向李某、王某分别进行释法说理工作。在双方的情绪有所纾解后,调解员先带着李某咨询了专业的鉴定机构,在确定李某的伤情无法构成伤残的情况下,帮助李某合理预判诉讼结果,并指出李某在此次事件中也存在一定的过错。经过调解员的耐心解释,李某同意减少赔偿金额。
而王某那边,调解员先是指出其酒后殴打他人的法律后果,再从情理和法理的角度出发,引导其认识到自身错误主动化解纠纷,赔偿李某合理的损失。
经过长达十几个小时的调解工作,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王某赔偿李某夫妇各项损失18000元,并当场履行,达到了就地解决纠纷和现场释法的良好效果。
一纸裁判不是重点,司法为民永远在路上。健全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积极实践,也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筑牢社会安全稳定防线的必然要求。2024年,城西法院特邀调解团队诉前调解成功3194件,即时清结1268件,即时清结率达40%。
本案从收到诉讼材料到矛盾纠纷成功化解,仅用了七天时间,及时高效地平息了双方心中的怨气,此案也是城西法院始终坚持以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开展诉前调解工作的缩影。
“谢谢调解员,我非常后悔酒后冲动伤人,如果再严重一点,我可能面临严重的刑事责任,后果不堪设想。”王某说。
临近岁末年终,亲朋好友聚会时小酌在所难免,但饮酒需适度,酒后更要管理好自己的情绪和行为,切勿像本案中王某一样,让欢聚变事故,给自己和他人带来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