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面对青海省独特的生态环境和地理条件,青海法院在环资审判中如何平衡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
张泽军: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人民法院应当履行的政治责任。青海法院始终坚持依法履职,把保护好青海生态环境“国之大者”的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坚决扛牢源头责任,服务生态文明高地建设,聚焦青海生态环境易损难修特点,坚决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要求。截至11月30日,青海法院依法妥善审结一审环资案件5437件。例如在审理涉木里矿区相关案件中,把“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的要求贯穿涉木里矿区非法采矿系列案件审理的始终,将依法审理案件与落实中央精神、治理修复木里矿区生态环境、提振市场主体投资信心有机结合起来,收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记者:结合青海省的实际情况,请您谈谈下一步青海法院如何紧密结合环资审判工作实际,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改革部署落到实处?
张泽军: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要求,青海省委锚定党中央确定的总目标,结合青海实际作出坚持生态保护第一、坚定不移打造生态文明高地的系列具体安排部署,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青海迈向现代化的最大发展优势、最大政治责任。青海法院环资审判工作将以“干一年,看三年,谋十年”的政治定力和法治担当,坚持“自然为上、惠民为本”,突出共建共治共享,聚焦重要流域构建上下游贯通一体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全面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改革任务,进一步完善涉环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制度,强化府院联动,主动融入综合治理大格局,以高质量的司法服务保障青海绿水青山、蓝天白云。
记者:青海法院如何加强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公众的协作,共同推动生态环境保护?
张泽军:我们坚持预防性、恢复性司法理念,先后在可可西里管理处索南达杰保护站设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警示教育基地”、在西宁北山美丽园设立“南北山生态保护司法协作修复基地”、在祁连山国家公园国家长期科研基地设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宣传基地”,构建起“案件审理﹢司法宣传﹢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司法保护体系。首批聘任20名环境资源审判咨询专家,充分发挥咨询专家的理论和实践特长、行业和专业优势,帮助解决环境资源审判中的技术难题,提升环境资源案件的审判质效。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今日说法》《法治深壹度》等栏目共同推出《护佑多样生物》《依法治水共护黄河》《守护三江源》等节目,主动宣传司法守护蓝天净土的青海故事,推动青海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由打击向预防转变、由治罪向治理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