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次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
河南一男子犯拒不执行裁定罪被判刑
2024-12-07 11:06:5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刘军 刘凌宇
 

  日前,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而引发的拒不执行裁定案,被告人王某屡次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对妻子大打出手并威胁辱骂,其行为构成拒不执行裁定罪,被依法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

  被告人王某和被害人宁某系夫妻。王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多次因家庭矛盾殴打宁某。恐惧之余,宁某于2023年3月9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同月13日,法院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王某对宁某及子女实施殴打、威胁等家庭暴力行为,期限为六个月。保护令发出后,王某依然没有收敛,于同年4月20日、4月23日再次到宁某住所处闹事,对宁某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被公安机关分别处以3日、10日行政拘留。然而,王某在行政拘留结束后又开始通过微信多次辱骂宁某及其家属,并在社区微信群里散布侮辱信息,致使宁某及其家属长期生活在恐惧之中。宁某不堪其扰报警后,王某因涉嫌拒不执行裁定罪被刑事拘留,公诉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作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裁定罪。综合王某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等法定从轻情节,并取得了被害人谅解,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四条等有关规定对王某当庭宣判,以拒不执行裁定罪判处其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

  法官提醒

  法律对家庭暴力绝不姑息,人身安全保护令也不是一纸空文,法院通过人身安全保护令对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妇女儿童施以援手,对无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施暴者予以刑事处罚,既是对法律权威的维护,也是法院对家庭暴力零容忍的强烈体现。通过这起案例,希望弱势群体能够看到法律伸出的援助之手,及时向法院寻求帮助和保护,也希望施暴者能够听到刑事裁判敲响的警钟,克制暴力行为,遵守法律规范。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