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庆芳 作
只有监管部门加强监管,二级票务平台提高自律,消费者增强维权意识和理性购票能力,三方携手并进,共同发力,才能有效解决票务市场的乱象,构建一个健康、透明、有序的票务市场环境,推动文化娱乐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近日,消费者丁女士通过中国消费者协会315平台投诉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称自己在该二级票务平台购买了演唱会门票,但平台迟迟不接单,购票界面一直处于等待配票状态。在多次联系客服沟通无果后,丁女士选择退款,却被平台收取20%的退票费。
消费者付费后没收到票,选择退款竟要交20%退票费,这无疑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严重侵犯,也暴露出一些票务平台在管理和服务上存在的问题。
我国演出票务行业市场主要分为一级票务平台和二级票务平台。其中,一级票务平台一般为主办方指定的票务总代理或主办方自有平台,二级票务平台本身无直接票源,主要是通过整合多方资源提供中介服务,并从中收取一定比例佣金作为盈利方式。和一级平台相较而言,二级平台在票源追溯、信息透明度、售后维权等方面均存在一定的短板与不足,包括票价信息不透明、未出票前退票仍被收取高额手续费、拖延退款、售后渠道不畅通等,这些行为不但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扰乱正常票务市场秩序,也挫伤了消费者参与文化娱乐活动的积极性。
针对以上问题,笔者建议:
首先,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二级票务平台的监管力度,明确二级票务平台的经营规范与责任义务,构建并完善票务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对于违规操作、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平台依规予以严厉惩处,定期公布违规平台名单,提升其违法成本。
其次,二级票务平台自身要提高行业自律,诚信经营,推动建立行业规范和标准,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与求偿权等合法权益。同时,应加强与主办方的合作,确保票源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最后,消费者作为市场主体之一,应切实提高自身的维权意识与理性购票能力。在购票过程中,务必选择正规、信誉良好的票务平台,并仔细阅读购票协议,确保票务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遇到自身权益受损时,应第一时间与平台沟通,妥善保存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支付凭证等。若协商无果,应及时向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只有监管部门加强监管,二级票务平台提高自律,消费者增强维权意识和理性购票能力,三方携手并进,共同发力,才能有效解决票务市场的乱象,构建一个健康、透明、有序的票务市场环境,推动文化娱乐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