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我荣幸地被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人大任命为东坡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当我庄严地举起右手,面向国旗宣誓的那一刻,我便深刻地领悟到,这不仅仅是一份令人自豪的荣誉,更是一份承载着重大责任的使命,它意味着我将全身心地投入到为人民服务的伟大事业中。
至今,我担任人民陪审员已有五个年头。在这段时间里,我积极参与市、区法院组织的庭审案件,累计达120余件次。其中,我参与的市法院审理的抢劫罪一案,还荣获了全省法院2023年度优秀庭审,而我个人也两次被东坡区法院评为优秀人民陪审员,这些成绩让我深感自豪。
在担任人民陪审员的过程中,我越发察觉到自己所掌握的法律知识十分有限。于是,我充分利用工作之余的时间,刻苦自学民法典、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还养成了经常收看“今日说法”“庭审现场”等法治节目的习惯。每次陪审结束后,我都会主动向法官请教,通过各种途径不断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掌握法律逻辑,积极培养法律思维。
我始终坚守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每次开庭前,我都会提前抵达庭审现场,仔细研读卷宗,认真翻阅相关证据,全面深入地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庭审时,我充分发挥自己的“双重身份”优势,站在原、被告双方的立场上思考问题,深入分析矛盾产生的根源,并积极探寻合理的化解途径。基于对案件的透彻了解,我会依据事实公正无私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切实履行人民陪审员的职责,全力协助法官将每一起案件都处理得扎实、圆满,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作为眉山市东坡区农业农村局的一名工作人员,我深知运用专业知识为案件审理提供专业见解,是我的重要职责所在。在处理一起“带油大肠头”案件时,原、被告双方对“带油大肠头”的定义存在较大分歧。为了准确界定这一概念,我展开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
一方面,我在网络上搜索屠宰场处理大肠的标准程序视频,认真观察并下载相关图片作为参考依据;另一方面,我亲自前往农贸市场,向群众询问他们在日常生活中是如何判断“带油大肠头”的,并详细记录下大多数人的看法。
通过从专业解剖处理和群众一般性认知等多个角度,进行综合考量,我为法官提供了详实、可靠的意见参考,帮助原告认识到自己之前的判断标准存在偏差,最终促使原告主动撤诉,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人民陪审员来自人民,也服务于人民。我们要充分发挥自身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主动地与案件当事人进行沟通交流,努力赢得他们的信任,在民事、行政案件的调解过程中发挥积极的“润滑”作用。
在处理一起涉农柑橘赔偿案时,原告声称其在被告处购买农药用于柑橘喷雾后,柑橘出现卷叶等不良现象,导致挂果率低、收成下降,因此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
我在仔细阅读案件材料后,发现存在两个可能导致问题的原因:一是原告在使用被告的农药时,同时使用了网上购买的其他农药,可能存在药物配伍禁忌;二是当原告告知被告果树出现异常情况后,被告未能及时帮助原告分析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损失。
基于这些情况,我首先安抚了双方当事人的激动情绪,然后从专业角度、行业规定等多方面,对他们进行耐心细致的讲解,深入分析双方在案件中各自存在的过错。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赔偿原告4万元经济损失,案件顺利结案。
这五年的人民陪审员经历,宛如一场珍贵的人生旅程,让我从一个对法律一知半解的“门外汉”,逐渐成长为能够实实在在为司法事业贡献力量的“参与者”。每当回想起这些经历,我的心中都充满了自豪与喜悦。
在未来的日子里,无论我身处何方,我都会将这些年学到的知识、积累的经验以及内心的感悟,融入到工作和生活的每一个细节之中。我会继续努力前行,在新的征程上,一步一个脚印地稳步迈进,为人民陪审员这份神圣的使命,续写更加绚丽多彩的篇章!
我坚信,只要我们每个人都能在自己的岗位上发光发热,我们的社会一定会变得更加美好,法治的阳光也将更加灿烂地照耀每一个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