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林玲 李茂 )11月26日,四川省珙县人民法院采取“法院+工商联”多元解纷模式,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建筑企业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2021年,原告王某(劳务班组长)承包了被告四川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位于某高速路段辅助工程的劳务工程,王某依约履行合同义务后,双方办理了结算确认应支付款项200万余元,同时约定了付款期限。后四川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陆续支付了大部分款项,剩余23万余元经王某多次催收仍未支付,无奈之下王某诉至法院。
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将案件委托给特邀调解员开展诉前调解工作,考虑到被告公司在本区域内涉及多起诉讼案件,遂邀请了工商联工作人员助力诉前调解工作。
“我们认账,不是不付钱,大部分的工程款我们都付了,剩下的款没付主要是因为公司暂时遇到一点困难,我们同意调解,这个月就把钱付了……”特邀调解员每次联系被告四川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得到的答复均是马上付款,但迟迟未支付。经过调解员耐心劝导、工商联多次督促,被告公司终于同意到法院进行现场调解。
调解现场,特邀调解员通过释法说理消解当事人对抗情绪,平息矛盾冲突,工商联则充分发挥“娘家人”作用,从未来继续合作及企业长远发展角度引导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特邀调解员趁热打铁向当事双方剖析了采取诉讼途径带来的时间、金钱成本,并围绕付款方式、付款时间等问题开展调解,妥善平衡双方利益。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反复协商,最后案涉当事人就欠付金额和分期还款方案在现场签订了调解协议。至此,在法院、工商联的联动下,该起涉企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为法院诉前调解工作的高效和耐心服务点赞。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珙县法院始终坚持积极探索多元解纷机制,办理涉企案件时,借助工商联贴近企业、熟知行业这一突出优势,强化与县工商联之间的沟通协调,在司法服务和推动涉民营企业纠纷多元化解方面重点发力,做深做实商事纠纷案件源头治理工作,有效助力营商环境优化,为大力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实现“产业珙县”,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文中涉及姓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