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曾显国 谢丽灵)“按照刑事判决书判处的罚金也是应当履行的义务!不要因为拒不执行判决再被刑事处罚!”近日,福建省宁化县人民法院通过“强制威慑+执行督促”成功执结一起刑事罚金案件。
2023年4月,曾某明知是他人犯罪所得,仍然提供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帮助他人接收、转移资金,并帮助取现,涉案金额人民币36000元。2024年1月16日,经宁化法院依法审理,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曾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判决生效后,曾某仅仅缴纳700元罚金后,便未再履行缴纳罚金义务。案件随即移交执行,宁化法院依法并向曾某发送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等文书并冻结曾某名下账户。本以为本案标的额较小,通过直接冻结账户便应该可以做到足够扣划。然而根据资金冻结结果反馈,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发现最后只成功冻结到曾某十几元,而这点金额距离执行标的还相差甚远。经查询曾某名下亦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后宁化法院派出执行外勤组干警来到被执行人曾某的住处,但未发现曾某踪迹,只见其亲属。曾某亲属表示自己也联系不上曾某,无奈执行干警只能将执行相关材料转交其亲属,并让其亲属督促曾某及时履行义务。
虽然线下没有找到被执行人曾某,但执行法官没有放弃,仍然多次拨打其电话,试图寻找事件的转机。终于,经过坚持不懈的定期“回访”,电话那头拨通了。
“曾某,你终于现身了!不接电话是不能解决问题的,不要因为这几千块的罚金耽误了自己的生活,耽误自己的人生。你再不履行缴纳罚金的义务,我院会依法将你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你才20多岁,这么年轻,以后的路还很长……”
“法官,我也不想拖着这么久,但是这几个月确实没有钱,另外账户被冻结了生活确实很不方便……”
在执行法官反复释法析理下,被执行人曾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承诺在劳务工资结到后会将罚金缴清。
此次电话过后执行法官仍然多次电话督促曾某履行义务,曾某亦信守承诺陆续缴纳了1000元、1300元罚金,至此共计2300元罚金全部缴纳完毕,案件执行完毕后法院将曾某账户解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