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中心的一隅,一座面积不大却幽静美丽的民办校园矗立于此,栉风沐雨,见证着福建省厦门市民办教育的发展和变迁。直至今日,该学校还承担近千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义务教育职能。
几年前,学校搬迁至此,受制于办学条件,没有自己的户外操场。为解决学生户外教学、活动的场地问题,学校与周边毗邻空地的管理方A公司签订借用合同,有偿借用空地作为操场使用,并一次性支付五年的借用费。有了这块场地,孩子们终于可以在蓝天白云下肆意挥洒快乐和童真。
操场究竟属于谁,又将何去何从?
可是好景不长,管理方A公司被C公司起诉了,要求A公司停止占用并返还该场地。
原来,这块地是原来B公司所有,因B公司拖欠A公司工程款,遂用闲置地块使用权(限期)作抵,而A公司又将地块有偿借给学校作为操场使用。如今,B公司因改制,财产由C公司统一接收,其中也就包括了这个地块。C公司胜诉后,多次责令A公司返还场地。但由于场地已租借给学校,多次敦促未还后,A公司遂提起解除合同的诉讼,要求学校返还场地,最终亦获得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支持。
学校这下犯难了,这几年下来,这块操场对于学校教学和活动已不可或缺。一旦还给对方,近千名孩子的户外活动就失去了着落,学校后续办学标准评估考察工作也会受到影响。学校也曾尝试与A公司协商,但后者也有难处,毕竟他们也因为这块地成了被告,甚至可能成为被执行人,夹在中间也进退两难。多次协调未果后,A公司只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学校尽快返还操场地块。
收到案件后,被执行人的学校背景引起了执行员的高度关注:这还是所民办学校,涉及操场腾退,关乎学校以及近千名孩子利益,还是得考虑周全。
孩子们的欢乐天地,岂能一堵了之?
勘察现场时,为减少不必要的影响,执行人员身着便服,警车也停得远远的。这操场和学校主体教学建筑也就隔着一扇小门,按理说堵上小门即可顺利完成后续场地移交手续。
可是,接下来一幕令大家震撼了:下课铃声一响,成百上千名学生如潮水一般涌向操场,瞬时把这里变成了欢乐和喧闹的海洋。上课期间,操场不同角落有多个班级正秩序井然地户外教学。看起来,这块地对孩子们来说,真的很重要啊!
大家互相看了一眼,都若有所思。随后,执行人员约谈了学校管理人员,老师大吐苦水,表示学校当然尊重法院生效判决,但如果失去操场,会给学校和孩子们带来严重影响,希望法院能够从支持民办教育的角度出发,协调申请执行人找到更妥善的解决方案。
从学校回来后,大家心里都沉甸甸的,坐下来合计再三也是犯难: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胜诉权益必须依法兑现,且A公司在另案中作为义务人,可能随时因为该案的执行结果承担不利法律后果。可是,孩子们在操场上奔跑的场景历历在目,近千名孩子的活动空间,牵动着近千个进城务工家庭的心。如何找到两全之法,真正考验着执行人员的智慧和责任。
困难重重,四方合力能否解除操场“危机”?
民办教育的发展对当地教育事业有着重要作用和意义,因此要解决问题,寻求政府部门的支持很重要。执行人员走访了教育局,双方达成共识,要在尊重司法权威的前提下妥善解决。教育局也表示会敦促学校尽快找到操场替代方案,但这项工作肯定需要一点时间。
当时处于学期中段,如果贸然收回操场,对学校和孩子们的影响显而易见,社会效果也有所欠缺。执行员再次约谈学校负责人,深入了解学校寻找替代操场的进展和计划,并责令学校作出承诺,在法院允许的时间内落实替代操场问题。随后,执行人员又与申请执行人A公司进行充分沟通,A公司也跟随法院来到现场,对学校的困难表示理解,愿意给予一定时间,但其自身亦陷在连环诉讼之中,时间一久难免会让其自身处于不利境地。经过多次协商,从最大化减少对学校的影响出发,亦考虑申请人合法合理需求,法院将交付场地时间定于暑假中段,时间届满前学校必须无条件搬离、交付。
时间来到暑假,学校又找到了法院,无奈表示寻找替代操场工作受阻,至今尚未有结果。限定期限迫在眉睫,实在走投无路,请求法院和政府帮助。与此同时,A公司也向法院反映,C公司已经多次责令其交付场地,他们也扛不住压力。C公司作为实际权利人,也向法院发出书面函件,要求尽快责令学校履行腾退返还义务,避免损失近一步扩大。
一下子,压力又给到了执行人员。执行人员一边着手评估强制执行的风险,一边还想着做最后的努力。法院和教育局再次紧急磋商,就当前问题进行充分沟通。解铃还须系铃人,毕竟C公司目前对该地块并无管理或开发需求,也许还有转机。在法院与教育局的共同推动下,学校辗转联系上C公司负责人沟通协商。
最终,双方达成新的场地借用协议,C公司允许学校继续有偿使用案涉场地一段时间。而后,A公司亦确认学校已经完成交付义务。
至此,在法院、教育局、企业、学校四方共同努力下,一场关于学校操场的“危机”就此解除,孩子们得以继续拥有自由奔跑的小小天地。
在这次四方助力的过程中,法院的善意执行,教育局的积极作为,企业的高度社会责任感以及学校的坚守,都值得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