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无讼之花增添好“枫”景
2024-10-31 14:59:1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邓奇
 

  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其无讼乎”。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浦北县人民法院北通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勇敢实践,从机制创新、文化培育、队伍培养等方面全面动作,推动无讼事业长期化、系统化发展,让朵朵“无讼之花”增添更好的“枫”景。

  坚持党建引领,在辖区深耕一片肥沃苗圃

  欲柱长天大木,必先深耕沃土。北通法庭根据自身实际,结合一村一法官,打造出“内外兼顾、系统有序”的1+N服务布局,让辖区乡镇村委社区成为化解纠纷矛盾的有效力量,形成培育“无讼之花”的广阔苗圃。

  北通法庭还结合党建品牌创建工作,认真落实党支部书记“一岗双责”和党员法官坐班制度,确保在一切解纷工作中贯彻和坚持党的领导,保证职责落实及时、专业、到位。

  法庭之外,培育“无讼示范村居”成为推广无讼工作的“根据地”,比如辖区清湖村委的九梅麓自然村,使其发挥辐射示范作用;让“法官工作室”作为开展无讼工作的“桥头堡”,发挥吸附、化解矛盾的作用,实现了法庭党支部工作触手在辖区全覆盖。

  坚持高效司法,让无讼理念跑出加速度

  切实为百姓解决问题,坚定地站在以人民为中心的立场之上,这个理念就是“无讼之花”绽放的天时。

  为了落实好“为百姓解决问题”这个天时,就必须创造层级联动这个地利,“六位一体”大调解格局和“五位一体”大巡回模式应运而生。将党委政府、派出法庭、派出所、司法所、村(居)委会、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等纠纷化解的基层力量整合起来,寓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为一体,针对同一个矛盾纠纷,各方发挥优势,促进纠纷便捷、高效、彻底地化解。

  将定制普法、实地调查、现场调解、巡回审判、外出送达五个职能统一在巡回工作中,“哪里有司法需要,法庭就到哪里去;村民有什么法律疑难,法官就讲什么问题。”形成在流动中及时发现、全面把握、彻底解决纠纷的新时代“枫桥经验”理念。

  今年以来,法庭便结合有关部门联合化解纠纷10余次,法庭自主巡回化解纠纷20余次,结合法治副校长职责开展“校园法治课堂”,结合生态旅游特色法庭到辖区景点开展普法宣传,为“无讼之花”的盛开创造了地利,以神御形,天时地利,事方大成。

  坚持问题导向,让无讼理念更深入人心

  无讼的梦想不是一天就能实现的,这条前途光明的道路同时也是曲折的。今年以来,针对案件有所增加的情况,北通法庭制定了“法治治标,德治治本”的工作思路。治标就要直面基层社会治理问题。法庭坚持以审促治,对审理中发现的基层社会问题进行总结,制发白皮书和司法建议,服务党委政府决策。

  治本就要关切百姓民生。法庭进行了一轮乡情调研,后根据乡村生活新特点,与村委社区进行座谈讨论,将法律规定与公序良俗有机结合,更新自治公约,规范章程通过程序,将文明村的示范版本向各村推荐。

  同时,加大在司法裁判中培育、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力度,将司法裁判过程中凝练的道德准则、价值导向通过法治宣传向群众传播,培育引领和睦融洽的乡风民俗。

  坚持厚植沃土,在工作中培育优秀园丁

  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无讼之花”有了肥沃苗圃、天时地利之后,还需要有一支优秀的园丁队伍,为此,北通法庭分别针对法庭干警和山区群众为培养对象,精心打造了“群众司法人才队伍”和“法治带头人”队伍。

  开展浸润式体察学习,这是新时代的“上山下乡”。法庭培训法庭干警在直接面对群众、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工作岗位上学习掌握群众工作方法,提升综合素质。同时,结合村委社区“法律明白人”工作职能,发掘新乡贤队伍,把村里的能人“请进来”,培育法治带头人。

  选取政治立场坚定、与党委政府关系密切、有威望影响的退休村支书、老党员、致富带头人等,吸收进入人民调解员队伍,邀请进入巡回法官工作室,就地参与矛盾化解和案件审理工作,强化矛盾化解效果。

  通过这一“朝”一“野”两只队伍,相互配合,发挥各自的优势,做好培育“无讼之花”的园丁。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是每一代法庭人的初心,也是一份需要长期坚持、不断创新的使命,北通人民法庭在新时期,坚持将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工作融入无讼工作之中,继续探索、继续创新、继续实践,在与人民群众的水乳交融中,在满足人民新的司法需求中,让“无讼之花”在辖区永开不败、历久弥香!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