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丰收季,看着金黄色的“波浪”随着秋风来回摇曳,吉林省永吉县人民法院岔路河人民法庭法官韩月算了算时间,是时候开启今年的巡回审判和田间普法之旅了。
近日,岔路河法庭干警一行驱车来到了11公里外的金家满族乡伊勒门村。干警走进村民赵老汉家中,看见他正在自家院子里保养着农业机械。
赵老汉抬头看见来人,赶忙放下手中的工具,快步走上前,与韩月唠起了家常,并时不时地对韩月表示感谢。
这一切还要从去年的那起卖粮风波说起。
“韩法官,不好了。我们村民自产自销的大米遇到纠纷了,现在吵得不可开交。”2023年9月,岔路河法庭搭建的“微信﹢网格员”服务平台传来了预警信息。
“不要着急,我们马上就到。”收到预警信息后,韩月马上带领书记员赶往事发地金家满族乡伊勒门村。
一路上,韩月通过平台与网格员保持着联系,指导网格员先期化解双方矛盾。
“听说咱们这的大米品质好,我们跑了七八十公里过来买大米,结果这批大米压根就没有生产日期,没法确定是不是新米,也不知道有没有变质。我们要求十倍赔偿!”前来购米的老金满是怨言。
“韩法官,你别听他们的,他们就是讹俺来了,你可得主持公道。”赵老汉有些不服气。
到达现场后,韩月听完双方叙述,当即组织双方固定证据。为消除老金对食品安全的疑虑,韩月协调食药监部门到场对大米进行抽样检测。
“金大哥,农民风吹日晒一整年,卖粮挣点钱不容易,您看这检测结果显示没有问题,能不能降低点赔偿要求?”
“赵大哥,未在大米外包装上标明生产日期属包装瑕疵,买方是可以要求惩罚性赔偿的。”
韩月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从食品安全惩罚性赔偿的基础——“合理生活消费需要”入手,结合检测结论,耐心做着双方工作。
“农民种地确实不容易,我们就是冲着买米来的,也不是为了讹人。”听完韩月的一番话,老金也消了火气。
“俺这一辈子只会种地,没想到包装袋上还有这么多门道,是俺有错在先,我认赔。”赵老汉自知理亏,低着头用鞋底蹭着地上的土。
矛盾缓和了,赵老汉和老金最终决定各让一步,很快达成了和解协议,一场纠纷消弭于无形。
“协会企业多为小微企业,平时注意力多放在生产经营上,法律意识不强,总会引发这样那样的纠纷。”永吉县粮食行业协会会长杨雨峰坦言,“如何保护企业和种植户双方合法权益?粮食生产销售期间存在哪些法律风险?这些看似简单的问题,却因细节上的差异产生不同的效果。”
韩月告诉记者:“早在2021年年初,法庭依托‘庭所共建’工作机制打造了‘非诉讼纠纷解决中心’平台,在辖区构建多元解纷中枢单元和化解单元协同联动的‘一枢四化’格局,在矛盾纠纷隐患信息共享和联动联调上取得了显著效果。”
永吉县岔路河镇地处吉林省黑土核心区,辖区全域被纳入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国家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和吉林省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
为更稳地端牢“中国饭碗”,提供优质司法保障,今年3月初,岔路河法庭庭长王志刚带领全体员额法官,再次走访辖区粮食企业,根据稻米企业在种植端、加工端和销售端常见的纠纷特点,为辖区稻米种植加工企业(家庭农场)提供全流程法律风险防控指引,并按照“育种—耕种—加工—销售”的产业链节点,帮助企业制定预案,降低粮食企业涉诉风险。
“法庭的足迹已经覆盖19家大型稻米加工企业和149家家庭农场,为农民和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674万余元。”说起法庭所做的工作,杨雨峰赞不绝口。
韩月介绍道:“法庭坚持乡村普法工作常态化,鼓励村民学习相关法律知识,提高依法生产经营的意识,并为村屯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村民颁发‘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乡村法律明白人’‘乡村调解员’等证书。”
“在法庭的帮助下,村里也有了‘法律明白人’,很多涉及粮食生产销售的矛盾纠纷,都实现了前端预防和化解。我们村也荣获了‘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等荣誉称号。”村里的大变化,让伊勒门村村书记沙志勇很是骄傲。
走访了赵老汉,法庭一行准备前往田间地头进行法律问题答疑解惑,法庭的车子渐行渐远,从后视镜看去,绚烂的阳光下,赵老汉仍站在门口笑着挥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