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的帮助,年底我们就能拿到剩余欠款,可以安心过一个好年了!”近日,河北省博野县人民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成功调解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妥善解决了农民工讨薪案件,真正把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落到了实处,受到当事人的感激与认可。
吕某及带领工人于2022年在某公司所承接项目中负责劳务,且涉及多个项目工程。经双方最终确定结算金额为698821元,截止至起诉日,某公司已支付工人工资433028元,吕某多次就剩余部分工资向某公司进行催要,某公司以各种理由拖延支付。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吕某诉至法院,要求某公司偿还本金及利息。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了解到该案为涉及工人工资的民生案件,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调解更有利于纠纷化解,为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法官仔细查阅卷宗梳理案情,在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后,迅速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被告某公司负责人表示,对该案事实及数额无异议,也并非故意拖欠,而是近期资金周转困难,无力一次性偿还剩余欠款,希望可以分期给付。
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一方面将某公司的还款意愿及现实困境告知吕某,引导其采取合理方式维护自身合法群益。另一方面向被告释法明理,厘清法律关系,重点讲解拖欠劳务费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同时,劝导被告体谅农民工赚钱养家的艰辛与不易,希望在最短时间内给付吕某等人拖欠的劳务费。
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就履行期限达成一致意见,某公司当庭给付吕某132896元,表示剩余欠款于2024年底前全部给付完毕。本案件的成功调解,既维护了吕某等人的合法权益,又缓解了公司的资金压力,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民生无小事,及时解决农民工忧“酬”,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近年来,博野法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调解先行、优先处理,在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督促当事人即时履行,用高质量司法服务解民忧、化心结、赢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