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推动解决执行难问题,不止有查封、扣押、冻结等传统手段,执行“工具箱”里大有乾坤。浙江省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更新执行理念,创新执行方式,进一步加强联动执行、智慧执行、灵活执行。今年以来,执行到位率同比提升16.13%,执行完毕率同比提升14.56%。
法院作出《预拘留决定书》后,当事人当场履行完毕。郑金悦 摄
当事人为法官送来锦旗。郑金悦 摄
用好“联动协同”,履行更顺畅
高新区法院将“联动共治”理念贯穿诉讼全流程,建立健全“调立审执一体化”工作机制,畅通完善内部沟通联动,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诉前调解、立案、审判环节。
小宋驾驶摩托车与一辆面包车发生碰撞,因伤情严重住院治疗。高额的治疗费用掏空了小宋一家,其将主责方面包车主及保险公司等诉至法院索赔,并在诉前调解阶段申请先予执行15万元,几位被告却以不符合流程等不同意先予执行。
调解组工作人员立即与立案、审判及执行部门沟通会商,综合小宋病情、家庭情况、责任认定等对先予执行申请进行审核,最终认为符合法律规定,随即立案受理并由审判部门作出准予先予执行的裁定。
“希望你方尽早履行,让小宋一家安心过年。”“如果你方不履行,我们也将采取强制执行。”经法官与执行干警共同释法明理,保险公司开通理赔绿色通道,在法院作出裁定当天自动履行了裁定书上的先予执行赔付款,解了小宋一家的燃眉之急。
审执联动的同时,更要做好内外协同。高新区法院推动当地管委会出台《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联合人社局、建设局、城管局、公安分局等12个部门构建执行联动机制,推动部门协作、基层协助、网络通查等工作有序开展,从源头上“切实解决执行难”。
某新材料模具公司与施工方对厂房工程款产生争议,施工单位不肯配合模具公司办理验收手续,致使工程所涉的重大项目被搁置。模具公司诉至高新区法院,要求施工单位提供相关竣工验收资料,并协助其完成竣工验收备案。
法院判决支持了模具公司诉讼请求,模具公司申请强制执行。但由于种种原因,施工单位提供的备案资料并不完整,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的目的仍无法实现。
工程质量是工程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涉案工程已竣工,质量客观可评价。高新区法院遂与区建设局共同分析研判案情态势,定制个案化验收方案,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由法院监督、建设局指导,模具公司委托有相关资质的鉴定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鉴定,以安全性鉴定报告替代相关验收资料,对案涉约6.2万平方米的厂房进行了竣工验收备案。
“厂房已经投入使用了,我们的模具全供应链服务平台项目也顺利启动,感谢法院灵活办案、建设局全程指导,两个单位配合默契,给公司经营和项目落地带来生机。”模具公司相关负责人如是说。
用好“预执行”,减负更增效
高新区法院还开设了“预执行”专窗,经申请执行人同意后,为那些未按期足额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被执行人再提供一次自动履行的机会。
某银行向某机械制造公司放贷4000余万元,机械公司未及时还款,双方成讼。经法院调解,双方重新约定了还款期限,但公司仍未按约履行,银行向高新区法院申请执行。一般情况下,案件将进入强制执行程序,但该院首先通过执前督促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及未履行原因,发现公司正在出售闲置厂房,房款到位尚需时间。
法院经与银行沟通,取得其同意后,决定暂缓进入执行,并向机械公司发出《督促履行通知书》,要求其限期履行调解书中全部义务。一个月后,机械公司成功出售厂房,在期限内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
“法院没有立即对我们采取冻结账户、查封资产等强制措施,为我们自行处置厂房争取了时间,如果厂房被查封了,我们这生意也黄了。”该公司负责人说,银行工作人员也为高新区法院送来锦旗。
对于审理阶段未采取保全措施的案件,在法院判决生效后、进入执行前的这个财产查控“空白期”,债权人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高新区法院准予债权人在判决生效后提出执前财产保全的申请,迅速启动财产查控工作,有效提升了案件的自动履行率。
“我跟被告交情不错,碍于情面暂时不申请执行,但又怕他转移财产,可以先申请财产保全吗?”这是“预执行”专员管武杰接到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申请执行人陈某打来的咨询电话。法院判决后,被告经多次催讨,始终未履行90余万元货款。
管武杰对他的疑问一一做了答复,引导其做了执前财产保全。账户被冻结后,被执行人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主动联系陈某表达还款意愿。执行干警王冲组织双方对还款时间重新达成执前和解,并签订协议,现被执行人已全部自动履行完毕。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高新区法院还在罚款、拘留、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等流程节点设置宽限期,通过宽限期给被执行人以警示,促使其主动履行。
张某是某汽车修理厂老板,拖欠员工8万元工资被诉至法院。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张某仍企图逃避债务。执行干警张科士遂向其发送《预拘留决定书》,将其传唤至法院,带到羁押室预备送拘,并进行释法说理。张某这才端正了态度,当场将执行款全额履行完毕,同时表态:“感谢法院没有直接拘留我,多给了我一次机会,我会好好做生意,诚信经营,今后不再拖欠薪资了。”
用好“见证执行”,群众更安心
被执行人自行处置机制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完善执行权制约机制加强执行监督的意见》确定的一项创新机制。该意见指出,被执行人认为委托评估确定的参考价过低、申请自行处置的,在可控制其拍卖款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允许其通过网络平台自行公开拍卖。
在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支持下,高新区法院与宁波某公证处建立合作机制,把公证见证、法院监管与当事人自行处置财产相结合,在确保公开透明、合法依规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实现处置财产的价值。
“太感谢法官了,一下子帮我们解决了3桩麻烦事!”王某因未履行拖欠担保公司的75万余元欠款被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倪羽审核发现,其从事二手车经营,名下有多辆豪华轿车可供执行。同时,王某另涉该院一起合同纠纷、外地某法院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尚有50余万元债务未处理完毕,三起案件合计待履行款项将近130万元。
王某向高新区法院申请宽限履行期,由他自主出售二手车偿还债务。考虑到王某本身经营二手车生意,自主售车具有可行性,倪羽联系上述外地法院,主持三案债权人共同协商解决。债权人却对此顾虑不断:“万一他偷偷把车辆转移了怎么办?”“让他自己找买家卖车,怎么确保他没有私藏卖车款呢?”
“处置过程中,财产定价、拍卖、交付等各环节,都有公证机构全程参与。关于财产转移问题也不必担心,你们可以先申请查封王某待处置的车辆,一旦案外人与其达成购车意向,购车款会直接汇入法院账户,由法院组织分配。”倪羽解答疑问。
经过几轮沟通,债权人均同意给予王某一个月时间自行处置车辆。最终,王某凭借多年经营二手车生意的经验,如期将名下三辆豪车以市场价售出,买受人第一时间将购车款汇入法院指定的账户,法院解除对车辆的查封,协助案外人完成过户手续。至此,三起案件未进入执行程序即履行完毕。
浙江某商业银行与某家居公司是该模式的另一受益人。家居公司因未履行拖欠银行的900余万元借款进入执行程序,其名下有一套商业用房可供执行。为快速处置房产、降低流拍风险,家居公司向高新区法院申请自行处置房产。经银行同意后,法院将该房产拍卖事宜委托至公证处,公证处委派2名公证人员见证房产议价、网络拍卖、房款交割、过户登记等流程。最终,该商业房产在不到一个月时间内出售,家居公司足额履行了拖欠的借款。
“法院全方位监督、公证机构全流程见证,提高了各方交易的安全性和透明度,让我们更加放心地让被执行人自行处置财产。”该商业银行诉讼代理人表示。
宁波中院还将该项机制融入到两级法院的集中、协同执行当中,统筹考虑当事人住所地、主要财产所在地、执行法院案件数量、执行力量等因素,交叉监管被执行人自行处置财产行为,为保障当事人权益、提升执行效率、化解社会矛盾提供了“更优解”。
通过更加系统、灵活、高效的方式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自动履行率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自然越来越高。高新区法院将从善于借助外力、深挖内部潜力、修炼提升内力等方面持续发力,做实做优执行工作,朝着切实解决执行难、实现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不断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