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会同区司法局、张店公安分局拟定了新一批285名人民陪审员人选,并予以公示。其中,228名候选人系根据规定从数据库中随机抽选确定,57名候选人系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确定。
据介绍,近年来,张店区法院坚持把人民陪审员工作作为提升司法民主和司法公信的一项重要举措,积极创新落实人民陪审员“选、管、用”工作机制,人民陪审员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严格选任程序,人民陪审员队伍素质水平不断提升。张店区法院严格履行人民陪审员法相关规定,严格细化公告、报名、审查考察、公示等各项选任程序,广泛吸收社会不同行业、年龄的人员参与,保障人民陪审员来源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加强对人民陪审员学历层次、道德品质、社会工作经历的综合审查,一大批学历层次较高、具有良好素质的机关干部、退休老党员、社区工作者,以及群众威信高、经验丰富的基层代表被选任为人民陪审员。
创新工作机制,人民陪审员参审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张店区法院建立“一系统两库”随机抽选机制,依托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实现人民陪审员基本信息录入“全覆盖”,分类、分组建立“专业陪审员库”和“应急陪审员库”,按照“总体随机抽取、个案特选调度”的方式,确保陪审均衡。建立与陪审员“三二一”信息交流机制,即“三提前”,提前通知庭前阅卷,提前介绍案情及审理思路,提前就案件重点、难点沟通;“二告知”,将案件进展、裁判情况及时告知陪审员;“一清单”,细化探索七人合议庭事实问题清单制度,对争议事实问题逐项列举。建立人民陪审员与法官“互评互助”机制,引导人民陪审员利用其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积极参与审理、调解邻里矛盾、土地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案件,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和自动履行。自2020年以来,人民陪审员累计共参审案件7247件,累计参审人次12298人。
加强日常管理,人民陪审员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张店区法院严格落实《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重点对陪审工作开展实绩、工作态度、审判纪律、审判作风、民主评议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制定《人民陪审员规范化管理的实施办法》,建立个人陪审业绩档案,确保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建立人民陪审员微信工作交流群,坚持集中培训和日常学习相结合,选派优秀人民陪审员参加政治轮训、参与重大疑难案例研讨,安排资深法官“一对一”结对辅导,举办各类培训8场300余人次,实现从陪审“数量”向陪审“质量”转变。
完善服务机制,人民陪审员履职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张店区法院加强与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的沟通协调,争取其所在单位对人民陪审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切实解决好“工陪矛盾”。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庭审安排及通知、履职情况记录、经费发放等日常管理工作。开通人民陪审员专用安检通道,在诉讼服务中心、人民法庭设置人民陪审员专用办公室,配置专用设施设备,为人民陪审员候庭、阅卷办公、休息等提供充分保障。严格执行陪审员专项经费“统一管理、专款专用”的规定,确保经费保障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