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跑网约车成为部分人灵活就业的选择之一。“本以为跑网约车能多赚点钱,没想到既没赚多少,还要搭进去一些。”说起最近的网约车司机经历,龚某直言干了两月发现没有自己之前想的那么容易。在发现收入不理想的情况下,网约车司机能否直接解除合同?违约金该如何结算?近日,陕西省城固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网约车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2023年5月,原告龚某打算租车开网约车,在朋友的介绍下与被告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半年的《汽车租赁合同》,合同约定:车型为电车,押金2000元,每月租金3000元,正常履约到期退车验车,提前解约需赔偿合同期内未履行合约费用4800元(含押金)。
龚某开了两个多月后,给被告反映成本太高,申请解约,被告工作人员称,提前退车要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龚某认为,被告所说的违约金是霸王条款,现在押金、租金不能退,自己还要多赔偿2800元。因龚某坚持要求退车,被告遂接收了租赁车辆,但双方为结算问题各执一词,龚某遂诉至法院要求退还剩余租金和押金,审理中被告提出反诉,要求原告支付违约金。
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之间订有租赁合同,在签订协议前,被告已向原告介绍过合同内容,原告对协议内容知悉并签字,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约定履行。原告在合同期满前单方提出解约,显然违反合同约定,其行为构成违约。
首先,原告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对合同涉及的权利义务、法律后果应当清楚知悉,其主张自己在签订合同前曾被被告口头告知签合同只是走流程等,不属于提前解除合同的正当充分理由,因原告自身原因导致合同提前解除,原告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其次,根据法律规定,双方租赁合同解除,被告应当返还剩余租金,原告主张被告返还剩余租金1600元,予以支持。
此外,根据协议规定,原告提前解除合同的,应赔偿合同期内未履行约定的违约金4800元(包含押金),按照该条约定,原告已付的2000元押金,被告不再返还,但被告对自己主张的空置费、中介费等损失未提供证据,根据违约金可酌情调整的法律规定,在押金不予返还的情况下,对被告反诉的违约金予以调整,酌定原告支付被告违约金875元。
法官说法
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在签订合同时,尤其是格式合同,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注意合同的格式和语言,避免一切口头承诺,确保合同双方明确知悉条款中权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