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在景区骑马跌落,谁担责?
2024-09-23 15:16:0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夏穆再排·扎图尔
 

  2023年8月,原告王某在被告经营、管理的慕士塔格冰川公园景区内游玩时,被告艾某(实际经营者)向原告王某推荐骑马,在未经过原告王某完全同意、半推半就的情况下,被告将原告王某扶上马背,导致原告王某从马背上跌落后昏迷。原告王某第一时间被被告送往医院进行治疗。2023年11月,原告王某委托某司法鉴定中心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原告王某外伤致颅脑损伤,软化灶形成,符合十级伤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高度重视,考虑到案件涉及旅游消费者权益保护及景区安全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为了全面了解案情,承办法官邀请了双方当事人和保险公司代表,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后进行了庭前调解,力求在保障游客合法权益的同时,促进景区与游客之间的和谐关系。

  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首先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并进行询问和质证。随后法官耐心地向双方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指出景区作为旅游服务的提供者,有义务确保游客的人身安全,包括提供合格的骑乘工具、专业的向导以及必要的安全警示等;同时,提醒游客在享受旅游项目时应保持警惕,遵守安全规定。

  经过法官的耐心沟通与引导,双方逐渐认识到各自在事件中的责任与不足。冰川公园管理方表示,愿意承担在服务过程中的疏忽导致的过错,并承诺将加强安全管理措施,提升服务质量,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同时,三名被告均表示,愿意对王某的医疗费、交通费、伙食费等相关费用给予一定的补偿。王某及其家属在感受到法院公正处理及公园管理方的诚意后,也表示愿意在合理范围内接受赔偿,并希望双方能够友好解决纠纷,共同维护旅游市场的健康发展。

  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主持和各方的不懈努力之下,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并当场签署了调解书,三名被告在各自的责任范围内,向原告赔付各种损失共7万元,双方再无其他纠纷。

  法官提醒

  虽然景区对游客负有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但在旅游过程中,游客作为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首先应对自身尽到充分注意义务。特别是在景区中体验带有一定风险的游玩项目时,一定要考虑到自身情况,合理预估自己是否可以参与其中,避免发生意外。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