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郭惠容)“法官,我想把欠的钱还了,我不想留遗憾离开人世。”近日,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郭法官接到被执行人王某的来电,心里久久不能平静。
2018年,王某因为资金周转需要向李某借款3万元,后来因未按时偿还,2020年7月被李某诉至三元法院后进入执行。在首次执行程序中,郭法官曾多次上门都未能找到王某也没有查到王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2020年底,郭法官和李某约谈打算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李某却认为法院在敷衍她。“这么小的案件,怎么可能执行不了?”李某认为王某故意躲起来、逃避债务,强烈要求法院再加大执行力度。郭法官多次向李某释明工作情况,李某都不接受,但此案件确实已经穷尽各种执行措施都没有发现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喂,请问是郭法官吗?”2024年3月的某天,郭法官突然接到王某的来电,语气非常焦急。在电话中,郭法官了解到,此前王某因涉嫌犯罪被其他法院判处刑罚,这几年失去了人身自由,所以一直找不到他的下落。在服刑期间,王某患上了癌症晚期,前段时间刚刚刑满释放,其在就医化疗时,才发现银行卡被法院冻结,需要申请解除银行卡存款的冻结,并提供了相关的病历佐证。
等了4年,王某终于来电了,没想到却是这样的情况。郭法官把王某的情况告诉李某,希望李某能同意解除对王某银行账号的冻结。然而,沟通之路并不顺畅,李某不但不同意解除冻结,还质问王某既然有钱看病,为什么不能把欠她的钱还了?尽管郭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告诉她,王某已经是身患癌症的病人,看病的钱也是家人借来的,何不冰释前嫌,宽以待人,先解除对他账号的冻结,让他能就医治病。但李某坚决不同意,甚至声称如果法院解除对王某银行卡的冻结,她就要告郭法官滥用职权。考虑到王某的病情,本着生命权优先债权的原则和善意文明执行的执法理念,法院合议庭一致同意郭法官的意见,依法解除对王某银行卡的冻结措施。
解除银行卡冻结后,王某特意给郭法官打来电话表示感谢,同时也表示会尽最大努力偿还这笔债务,不让郭法官为难。眼看身体越来越虚弱,王某自知命不久矣,再次打来电话表示希望还清欠款,但希望能少还一点。李某得知后,不仅分文未让,还提出要把这几年拖欠的本金利息、迟延履行金等共计6万余元一次性全部还清。
郭法官把这段时间来核实王某病情的情况和在医院与王某接触的视频一一播放给李某看。当李某看到因化疗已掉光头发、病态尽显的王某时,李某终于松动了,坦言其之所以这么恨王某,是因为王某之前一直不信守承诺,多年来都未还款,以为这次王某又在欺骗她,现在看到王某这种情况,同意以一次性归还借款本金3万元结案。
两日后,王某和家人信守承诺东拼西凑地把欠款打入了李某的银行账户,李某向法院递交了结案申请。同时,李某也为她之前的行为向郭法官道了歉。
日前,郭法官接到了王某家人的来电:“王某已经离世,离开前他很安详,一直说感谢郭法官了了他的心愿,让他能毫无遗憾地离开,做了一个诚信的人。谢谢您,郭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