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临湘:两天蹲守“瓮中捉鳖” 成功执行到位18万
2024-09-19 14:40:23
 

  中国法院网讯(丁嘉蓉)异地执行明正义,千里拘传示法威。近日,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执行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时,远赴浙江杭州对被执行人采取拘传措施,对方迫于执行威慑,履行了18万元还款义务,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分期还款的执行和解协议。

  2023年10月,方某因资金困难向江某借款46.5万元。期间,方某支付了部分利息。经江某催讨本金,方某出具了借条,并约定了还款期限。后因方某迟迟未归还借款,江某遂向临湘法院起诉。经法院判决方某限期内支付江某借款本金46.5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方某拒不履行义务,2024年6月,江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线上查控被执行人方某名下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但经过多方调查,执行法官获悉方某常居杭州。因申请人也在杭州开店,执行法官遂让其打探清楚方某行踪。

  2024年7月30日,执行干警一边与申请执行人江某沟通,让其摸清被执行人方某具体行踪,一边蹲守在方某的常出入地。次日晚7时,江某借口将方某约至自己店内,执行干警顺势将其堵在店门口。

  将方某成功拘传后,法院警车一路驶入高速。车辆行驶过程中,执行干警对其一遍遍地释法明理、阐明利害,但对方始终没有还款意愿。眼看车辆即将抵达高速收费站,“不到黄河不死心”的方某迫于执行压力,松口表示愿意履行还款义务,随后联系其家人凑钱。

  最终,被执行人方某将凑齐的18万元转入申请执行人江某账户,并与江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余款将分期履行完毕。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