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沙靖涛)言不信者,行不果。诚实守信是每个人要坚守的处事基本原则,更是法治社会建设内在要求。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发布4起失信惩戒典型执行案例,希望失信被执行人引以为戒,争做诚实守信好公民。
逃避执行,限高惩戒等着你
内蒙古某商贸有限公司与内蒙古某餐饮连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经昆都仑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内蒙古某餐饮公司应给付内蒙古某商贸公司26万余元,判决生效后,由于内蒙古某餐饮连锁有限公司未履行法定义务,故内蒙古某商贸公司向昆都仑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线下传统调查以及线上集约查控,均未能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且被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一直未能主动履行,故昆都仑区法院依法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通过此种方法,在招投标、贷款等方面对其产生影响,从而倒逼该公司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规避执行,失信黑名单等着你
林某某与赵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昆都仑区法院审理,判决赵某某应给付林某某2万余元,判决生效后,由于赵某某未履行法定义务,故林某某向昆都仑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人民法院责令赵某某在限期内履行法定义务,但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且未申报财产状况。昆都仑区法院通过依法全面查控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被执行人拒接执行干警电话,经多次传唤未果,属于典型的逃避、规避执行行为,昆都仑区法院依法将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抗拒执行,司法拘留等着你
在办理一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执行案件中,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但是被执行人并没有放在心上,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后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供了被执行人在此期间高消费的微信朋友圈、抖音截图,证明了被执行人存在抗拒执行的行为,故向法院申请拘留被执行人。执行法官在得到申请人提供的相关线索后,将被执行人传唤至法院。鉴于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未及时向法院报告个人财产状况,故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拒不执行,执行变“执刑”等着你
被告人陈某某,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据检察机关指控,陈某某在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过程中,擅自出售了部分已查封的房产,收取房款234.3328万元,收取查封前已出售的房产尾款等51.9744万元,同时收取公司房产租金40万元及过户费2万,共计328.3072万元。
经昆都仑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某作为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明知执行法院对房产进行了查封,仍然出售已查封的房产获得房屋价款。同时,被告人陈某某未将获得的房款向执行法院报告,还将获得的房款用于偿还其他债务及日常花销,致使收取的房款无法追回,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无法得到保障,符合“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法院依法对陈某某定罪并判处实刑,符合法律规定。最终,陈某某的行为被认定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人民法院的每一纸判决和裁定,都是维护社会秩序,守护公民权益的坚强防线。上述案例中,被执行人以各种原因逃避执行,公然挑战法律的权威,严重损害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昆都仑区人民法院将灵活运用四种失信惩戒措施,继续加强与公安机关的紧密协作,发挥好“执行110”联动机制作用,一体构建失信惩戒“制度笼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