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转执行路
2024-09-18 14:43:38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我一定不让你好过,让你吃点儿苦头!”
“法官,感谢感谢,你们真是‘老赖’的克星啊……”
同一个人,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究竟是为何?
2024年5月,西藏自治区安多县人民法院在受理两起执行案件中发现,一案的申请执行人布某同时也是另一案件的被执行人,倘若布某申请执行的案件顺利执行,其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即可迎刃而解。受(收)案后法院依法冻结两个案件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布某却认为:“法院不帮着我要债,反而冻结我的账号!”
布某居无定所、生活困难,作为被执行无履行能力,另一案件被执行人嘎某属于异地搬迁户,长年在外,行踪不定。法院屡次找人、法官查控财产均未果,案件执行一度陷于僵局。
案件一筹莫展之际,执行法官收到嘎某已经回到原户籍所在地的好消息,即刻动身前往。5月的安多县最低气温仍接近于零下10摄氏度,夏天的气息还未眷顾这个“西藏北大门”。经过五个小时的长途跋涉,冒雪翻越唐古拉山,法官终于成功找到了嘎某。考虑嘎某的现实处境后,法官提出“以物抵债”的建议,经过反复商讨,达成一致意见,顺利执行到位两头牦牛。
随后,法官自掏腰包雇车将两头牦牛装车运至县城。直至凌晨,终于顺利把两头牦牛拴在了法院内。次日一早,上班干警、到法院办事的群众都疑惑“法院里怎么出现牦牛了?哦,原来是执行案件的标的物”。
于是,布某也履行了债务。
春日冒雪前行,执行法官找准两个案件“活线头”解疙瘩,兼顾执行力度、温度与速度,讲法理、疏情理,实现前案解、后案清。
9月的安多县即将迎来新的雨雪,安多法院执行局办公室仍是灯火通明。常年高海拔超负荷的工作模式,使执行法官深深体会到从判决胜诉到权益实现这条路上的艰难,但兑现胜诉权益、攻坚执行难的路上他们从未退缩、一直向前。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