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柯城区:异地联动执行 让失信人难遁形
2024-09-18 11:19:47
中国法院网讯(叶思楚 卢梦莹)“杭州某派出所发现目标,现已控制。”“法院收到,立即过来。”近日,接浙江省杭州市某派出所民警通知,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第一时间赶至现场。
据悉,被执行人陈某某与申请人某集装箱经营部系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的当事人。2022年10月,陈某某向某集装箱经营部租赁价值8000元的集装箱1个,并支付押金3000元。2023年4月,某集装箱经营部发现陈某某已将集装箱转售他人,且集装箱下落不明,于是,某集装箱经营部将陈某某诉至柯城法院,要求陈某某支付集装箱赔偿款5000元。法律文书生效后,陈某某仍拒不履行义务,某集装箱经营部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子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发现陈某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干警还了解到,陈某某系外地包工头,一直在各个地方做工程,行踪不定。鉴于陈某某既不履行法律义务,又消极逃避执行,且无视执行干警多次警告,遂依法将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原来,陈某某前往杭州某看守所探望已被拘留的好友,看守所民警在核对其身份证时,发现陈某某竟是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便立即将其抓获。执行干警到达后,现场向陈某某释法明理,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在司法的威慑和执行干警的耐心劝说下,最终陈某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现场联系家属筹钱,最终履行了全部款项。至此,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