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三元区:失信于人难履约 承诺腾房兑债权
2024-09-18 11:08:59
中国法院网讯(储丹艳)“法官,我目前的情况确实无力偿还,我愿意卖房还债!”近日,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在开展“月满金秋,执行护航”专项行动中找到一名被执行人,促使其主动签署腾房承诺,有效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2023年12月,被执行人郑某、罗某向某银行借款83万元,借款到期后郑某、罗某无力偿还,某银行遂于2024年8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多方查询、核实,发现被执行人郑某、罗某名下在三明市区有一处房产可供执行。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能够尽快实现,执行法官当即决定错峰上门,找到被执行人郑某并将其带至法院。
郑某来到法院后,法官通过观察郑某的衣着打扮,发现其穿着外卖员的工作服,便先关切地询问郑某现在是从事什么工作,什么情况下欠了这么多钱还不上的。
郑某见法官没有一来就严肃勒令其还款,便逐渐放下了防备,说出了自己的遭遇。“我原来在市场盘了个店面做海鲜生意,后来生意失败欠下了很多外债,现在每天就靠送外卖养家糊口,有时还要再做点兼职。”
法官对郑某的情况表示理解,但就郑某的失信行为,还是对其进行了劝说教育,同时,为了让郑某能够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其失信行为即将造成的法律后果,执行法官在向其进行法律释明的同时,也将拒不腾房的相关案例一并告知了郑某。
郑某随后向法官表示其现在的经济状况就算按月分期还款也很困难,他名下的财产只有和妻子共有的这处房产了。郑某考虑到其涉及的执行案件不仅会影响自身,还将对家人的正常生活和工作造成困扰,他愿意将该处房产交由法院处置,尽快把欠下的债务都处理掉。执行行动当日,郑某便主动在法院签下了腾房承诺,并表示将会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下一步,三元法院将启动房屋拍卖程序,待变现后偿还给申请执行人。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