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法
一场特殊的“旅程” 一次特殊的“参审”
2024-09-19 10:32:3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今年6月,我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通知,告知我被随机抽取参审。担任人民陪审员的经历,犹如给我的人生打开了另一扇窗。

  通知参审

  6月21日,临近中午的时候,手机提示音响起,北京二中院发来通知,随机抽取确定我参审一起民事案件。这是我被选任为人民陪审员以来,通过“北京法院陪审员绩效管理系统”第二次被随机抽取参审。尽管本职工作任务也很繁忙,但我仍很期待,一想到又能和法官一起坐在审判席上审理案件,那种神圣感和庄严感油然而生。确认参审后,我随即拨通了法官的电话,沟通庭前阅卷等相关事宜。

  新的任务

  阅卷当天,承办法官和法官助理搬来案件卷宗,在对案情进行简单介绍后,法官开门见山地说道:“这是一起涉众型执行异议之诉案件,为了查明案件事实真相,需要我们三人组成外调小组,一同前往吉林长春进行案件调查。”听到这个特殊的“参审”任务,我有些意外,第一次跟着法官一同外调,又会是怎样的体验?法官似是看出了我的疑虑,开始耐心讲解。通过阅卷和法官指引,我掌握了基本案情,明确了此次调查的重点,期待着外调的日子快点到来。

  京外调查

  7月3日,初到长春,雨丝如织,道路湿滑,但这并未阻挡我们前行的步伐。放下行李,按照预定计划,我们随即赶往当地村委会了解当事人情况。

  调查重点之一就是要判断原告在案涉房屋是否真实居住。我发挥熟悉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工作模式的优势,协助法官询问了许多问题,快速抓住关键信息,使案情脉络逐渐清晰。在走访了相关单位后,我们赶到案涉房屋,仔细观察每个房间,翻阅原告提供的证据,与原告促膝交谈,耐心阐明事实、说明法理,让其充分认识到自己的权利义务和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走出现场,谭法官问我:“您感觉这套房子的生活气息浓郁吗?”我毫不迟疑地回答:“浓郁!我觉得屋内的生活痕迹很明显,尤其是看过卫生间和厨房,生活用品一应俱全,还有水渍油渍的情况,这些都可以看出来这套房至少住了几年。”我们一路探讨案情,就这样在雨里走着,全然没有注意到,经过一下午的走访,外套和鞋袜都已经湿透。

  第二天,我们动身前往长春市政务服务大厅,调取小区和房屋登记信息,随后又到国土局,查询土地被查封的情况,了解到该房屋在2017年已被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查封,原告虽真实居住,但其主张的以房抵债行为发生在查封之后。依据现有法律规定,我们向原告释明了诉讼风险。

  案结事了

  我认为,人民陪审员参审履职要努力做到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以法育人。结合这两天的调查情况,我们再次与原告及其律师进行沟通,同时,几经努力调查到涉案房屋被查封的真实情况。这种工作态度和作风也赢得了原告的尊重与信任。最终,原告决定撤诉,案结事了。

  “司法者一人,知识有限,未易周知,宜赖众人为之听察,斯真伪易明。”中国近代法学奠基人沈家本如是说。作为人民陪审员,能够参与案件调查,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参审履职的过程中化解当事人疑虑,配合法官抽丝剥茧查明真相,这让我的人生多了一次新的体验。作为一名普通老百姓,能够以人民陪审员的身份为司法工作尽自己的微薄之力,我感到十分自豪。姜文静,李国良

  姜文静/口述 李国良/整理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