耄耋老人赡养难 巡回审判化纠纷
2024-09-04 14:38:2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梁军
 

  “谢谢法官,给你们添麻烦了,本来应当是我们兄弟姐妹自己好好商量处理母亲养老的问题,还麻烦你们跑这么远的路......”

  近日,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琚湾法庭前往太平镇巡回审判并圆满化解一起赡养纠纷后,作为被告的六个子女对办案人员表示真诚感谢。

  原告吴老太今年84岁,先后有两次婚姻,共生育6名子女,现都有了自己的家庭。2015年初,吴老太突发脑出血,导致双下肢无力,加上又身患高血压、心脏病等多种疾病,需要随时住院治疗。由于本人没有收入来源,生活不能自理,由谁赡养成了大难题。

  由于子女们对赡养问题不能协商一致,老人无奈将六名子女告上了枣阳法院。

  琚湾法庭负责审理此案后,承办法官李有保第一时间熟悉案情,并到村委会实地走访,与各方当事人进行联系沟通,全面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和双方的争议焦点。

  承办法官考虑到老人年岁已高、身体有病,而被告居住地又不在同一辖区,前往法庭多有不便,决定采用巡回审判的方式,将庭审现场搬进原告所在的太平镇某村委会,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

  “现在开庭......”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响起,庭审正式开始,虽是临时搭建的简易法庭,但也不失审判庭的庄严。

  “百善孝为先。你们母亲已是80高龄,你们自己也已经儿孙满堂,大家互相多一些关爱,少一点计较,不要留下‘子欲养而亲不待’的遗憾……”庭审中,承办法官认真听取双方的陈述和意见后,耐心对被告说服教育,引导各方相互让步、彼此包容。

  面对母亲的起诉,法庭上,子女们也提出了有不同的意见。有的认为母亲再婚未尽抚养义务,自己是奶奶养大的。有的认为母亲做事不公道,导致婆媳关系紧张。有的表明要照顾上学的孩子,无法照料老人。三个女儿则认为,赡养母亲是大家共同责任,不能因为某些原因而对老人不管不顾。

  “在座的各位都讲解了各自的家庭情况,但赡养老人,不仅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更是法定义务。希望大家放下心中怨气,体谅老人的难处,履行对老母亲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

  最终,在法官的释法明理及村干部协助调解下,双方当事人就吴老太今后的赡养方式、医疗费用、殁后安葬费用等,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签订调解协议。吴老太的赡养问题得到了圆满解决。

  “赡养案件一般事实清楚,责任明确,若以判决方式结案,如不能使当事人服判息诉,不仅不利于化解矛盾,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也得不到及时维护。通过巡回审判,调解结案,能够解开心结、修复亲情、促进和谐,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李有保说。

  下一步,琚湾法庭将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能动司法,加大巡回审判、送法下乡力度,把司法服务送到百姓身边,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新需求、新期待。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