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律师执业证 被告人获刑九个月
2024-09-04 11:09:49
 

  中国法院网讯(王义)为取得代理权限,被告人竟动了“歪心思”,伪造律师执业证骗取当事人信任,以律师身份参与诉讼。近日,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案件,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16年至2023年,被告人张某在浙江省某市的一家打印店内,先后伪造了三份不同样式的律师执业证。后张某多次使用伪造的律师执业证,取得曾某、胡某等人的信任,接受当事人委托,以律师身份参与诉讼活动。2023年11月,被告人张某被民警抓获。

  仙桃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伪造律师执业证参与司法活动,扰乱国家机关正常管理活动,侵害国家机关证件的公共信用,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应依法惩处。被告人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最终,仙桃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