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侗乡调解员巧解少数民族离婚纠纷
2024-08-30 15:01:3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喻靖尧 刘旭
 

  湖北省恩施市人民法院芭蕉法庭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针对民族工作新特点、新情况,抓好少数民族多元调解“关键环”,走好司法为民“新路子”,实现民族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助推各民族团结发展。

  日前,芭蕉侗族乡人大代表、少数民族特邀调解员陈家浩与法官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

  原告晓红(化名)与被告肉孜▪麦麦提(化名)早年自由恋爱并结婚,婚后育有一女,婚后双方常因性格不合、家庭琐事等长期争吵,矛盾难以调和。晓红不堪婚后生活之苦,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

  收到案件后,法官多次前往原告家中走访了解,耐心开展调解工作,但已返新疆老家的被告对离婚问题不愿谈及,二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考虑到原、被告均为少数民族群众,法官决定将案件委托给少数民族特邀调解员陈家浩来调解。

  陈家浩用地道的乡音与当事人多次线上沟通,向双方送去亲切的问候,从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民族文化、救助政策等方面入手,对原、被告双方悉心劝解。双方在关心与温暖中逐渐敞开心扉,充分陈述了自己的意愿,均认识到各自在婚姻生活中的不妥做法,对夫妻共同财产及债务都愿做出让步。最终,在法官和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在法庭签订了调解协议,半小时内现场拿到了调解书。

  芭蕉侗族乡是恩施市唯一少数民族乡镇。芭蕉法庭坚持妥善审理涉及少数民族的家事纠纷,积极践行民族平等司法理念,利用“专业法官+少数民族特邀调解员”等机制,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矛盾、修复关系方面的作用,充分了解其民族风俗习惯,在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致力运用司法方式促进文化融合、民族团结。

  此外,芭蕉法庭立足本土,运用“侗乡夜话”“有事找我”少数民族群众会平台,在村居“坝子里”畅所欲言,实现矛盾融合“双推送、双化解”,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有效保障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