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鉴促调+以调结鉴”为医患纠纷开出“法治良方”
2024-09-03 15:22:1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高歌 赵海莉
 

  近日,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秉持“以鉴促调、以调结鉴”的工作理念,协助主办法官成功调解了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通过司法鉴定“前置一步”,助力纠纷化解“提速一步”,有效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风险和诉讼成本,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在申请人沈某等五人与被申请人某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中,申请人家属蔡某在某医院就诊,经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蔡某去世后,家人对其进行安葬(未尸检)。家属认为,医院在诊治过程中存在过错,向医调委申请调解,但医患双方和解未成,故诉至海港区人民法院,申请对被申请人的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及其过错与损害后果(死亡)的因果关系及参与度,进行司法鉴定。

  案件移送到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后,立案庭承办人认真查阅委托材料,经审核发现缺少鉴定所需尸检报告。根据以往经验及与鉴定机构的沟通,对于因被鉴定人已故而引发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尸检报告》是重要材料之一。如果没有尸检报告,进行司法鉴定需要满足额外的条件,且涉及医疗纠纷案件的鉴定,鉴定周期长、费用高,结合本案特殊性,大多数鉴定机构会作出退案处理。

  但司法鉴定的目的并非“一鉴了之”,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才是司法审判的主要目标。为妥善处理该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立案庭承办人本着就近原则,在北京、天津找到四家有鉴定能力的鉴定机构,逐一就案情、受理时长、受理费用等问题进行询问与沟通。

  考虑到该案涉及医患矛盾这一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如何维护好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缓解医患矛盾才是本案的关键所在,遂第一时间将沟通结果与主办法官、医患双方代理人进行沟通。

  一方面,向患者及其家属耐心讲明该案鉴定过于复杂且存在风险,鉴定机构有作出退案处理的可能性,同时,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鉴定案件通常鉴定周期长、费用较高,鉴定程序复杂,需要双方当事人多次往返于鉴定机构,需要耗费大量的精力。另一方面,也向医院指出,当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发生时,不仅给患者及其家属带来巨大的痛苦和困扰,也会对医院的正常运营产生一定影响。

  承办人的释法明理、耐心疏导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最终申请人申请撤回鉴定,医院方表示会作出让步,医患双方均希望通过沟通达成和解,寻求对双方都较为满意的解决方案。这起历时三年之久、且缺少重要鉴定材料的医疗纠纷鉴定案落下帷幕。

  在本案中,通过为医患双方搭建一个沟通协商平台,在矛盾未激化前合力化解纠纷,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又节约了司法资源,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下一步,海港区人民法院将继续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秉持公正、公平的原则,以智慧、温暖的态度处理各类纠纷案件,为社会的健康稳定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