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调解,“猪事”顺心。近日,河北省顺平县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特殊的买卖合同纠纷案,成功解决了一起因购买猪崽引起的纠纷,化解了双方当事人心存已久的矛盾,实现案结事了,获得了双方当事人一致好评。
王某某经营猪崽养殖生意,2022年至2023年间,齐某某从王某某处购买猪崽共计3500元,并出具欠条一份。欠条出具后,齐某某一拖再拖,一直未付欠款,2024年7月底,王某某无奈将齐某某诉至顺平县人民法院,要求被告支付所欠款及利息。
因矛盾纠纷较大,双方未能在诉前达成调解。速裁团队在接到该案后,考虑到该案标的虽不大,但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及辖区营商环境,且原、被告均为年过半百的老人,为快速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立即与原、被告联系,尝试再次做调解工作。期间,原告称被告欠钱时间久,且每次要钱态度都很差,自己不愿意调解,请求法院直接开庭判决;被告辩称自己很委屈,说当年在原告处购买的生猪崽实际花费并非欠条所书写的金额,欠条是在喝酒后书写的。双方态度都十分强硬,均不愿作出让步。
开庭当日,双方见面后情绪十分激动,场面一度混乱,但承办法官未放弃调解的希望,采用背靠背的方式让当事人尽情陈述自己的观点,诉说委屈,与法官助理同时安抚双方的情绪。
承办法官以原、被告为同村关系为切入点,将乡亲情谊融入到纠纷化解中,原、被告均有所触动,在承办法官的引导下,原被告双方尝试换位思考,原告理解了被告的难处,被告也明白了原告的不易。经过一个小时的调解,双方消除了心结,达成了调解意见,被告按照调解数额当场履行了付款义务。“猪事”纠纷就此圆满解决。
为化解矛盾,定分止争,顺平法院紧盯“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目标,不折不扣抓落实,将“三源共治”工作嵌入法治化营商环境中,以务实举措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努力为小微经营者节约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为市场主体持续发展创造有利条件,以实际行动持续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