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铲屎官”而言,自己的宠物就是心尖上的宝贝,他们不怕宠物调皮,就怕宠物生病,一旦有个咳嗽、腹泻症状,便恨不得马上带“娃”到宠物医院就医,然而一些无良人士正是抓准了“铲屎官”的这一心理,伺机而动,敛财行骗。
2019年9月,陈某在微信某社区账号上看到一则领养猫的广告,于是便添加联系人姜某某为好友,以200元的价格向对方购买了一只金黄色家猫,取名“金宝”。
之后,两人常常沟通如何养猫,一来二去便成了好友,期间,姜某某不仅多次向陈某出售猫粮、皮肤药、耳药等宠物用品,还帮助陈某将“金宝”送至宠物医院打疫苗、做绝育手术、治病等。
2020年7月,陈某向姜某某表示,她想添加宠物医生的微信,以便充分了解“金宝”的治疗情况,然而在姜某某眼中,可爱的“金宝”成了可图的“金子”,于是她向丈夫纪某某索要了一个微信号,将昵称改为“宠医”,并告知纪某某索要微信号的目的是骗取陈某的钱款。
2020年7月至2021年9月,姜某某通过“宠医”微信号冒充宠物医生,在陈某将“金宝”交给其带至福州某宠物医院治病期间,多次通过虚报高昂费用、夸大猫的病情、虚构检查治疗等方式,向陈某索要治猫费用。为了将“金宝”治好,陈某不仅花完了存款,还借起了网贷。据统计,陈某先后向姜某某支付“金宝”治疗费用共计263207元,但实际治疗费用仅20000元。
2021年9月至2021年10月,陈某实在无力支付“金宝”治疗费用,于是暂停治疗。但姜某某为了图财,再次冒充宠物医生,向陈某谎称宠物医院的合伙人要退股,以后无法再按优惠价给“金宝”治疗,以资金不足为由,要求陈某先退还之前优惠的费用,并承诺会重新返还,骗取陈某109300元,后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返还钱款。姜某某、纪某某将所得赃款用于其家庭日常生活挥霍。
2022年4月,陈某家人被网络贷款追讨欠款后发现陈某被骗,遂要求姜某某返还钱款,否则报警处理。姜某某、纪某某遂于2022年4月8日、14日使用“宠医”微信号退还陈某钱款共计10000元,后姜某某、纪某某未再还款。案发后,姜某某、纪某某退出违法所得110000元,该110000元已发还给被害人陈某。
经福建省尤溪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姜某某、纪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冒充宠物医生,虚报医疗费、谎称漏算费用等方式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达352507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经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的指控罪名成立。姜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纪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是从犯,对纪某某应减轻处罚;姜某某、纪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愿意接受处罚,可以从轻处罚;姜某某、纪某某退出部分违法所得,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依法判处被告人姜某某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判处被告人纪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责令被告人姜某某、纪某某继续退赔给被害人陈某人民币232507元。
近年来,网络领养诈骗案件频发,涉案方式也越来越“潮”,让各位“铲屎官”防不胜防。在此提醒广大爱宠人士,领养时最好选择专业救助机构并通过官方渠道进行联系,在遇到涉及金钱交易的事情时,一定要对所谓的“知心网友”保持警惕,冷静思考,切忌“病急乱投医”。小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而不是坑蒙拐骗的工具,无视法律尊严与道德底线的不法分子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