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惠安:“硬核”土地腾退,破解执行僵局
2024-08-22 09:07:49
 

  中国法院网讯(李熹岚)夏日炎炎,执行正“燃”!为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近日,福建省惠安县人民法院连续执结两起有关返还土地的执行案件,依法打击规避执行行为。

  “硬核”腾房,12年“骨头案”终化解

  2001年间,某石材公司法人庄某甲将其公司的部分空闲土地借给庄某乙用于经营汽修厂。后庄某甲多次要求庄某乙返还借用土地均被拒,石材公司遂诉至福建省惠安县人民法院。经判决,庄某乙应履行限期腾空、返还涉案土地等义务。

  判决生效后,因庄某乙未能主动履行,石材公司于2012年5月份向福建省惠安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3年10月,法院执行干警前往现场强制执行,因庄某乙拒不履行义务且暴力抗法,福建省惠安县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拘留惩戒。拘留期满后双方表示自行协商处理该案纠纷。

  2024年6月,石材公司再次向福建省惠安县人民法院反映庄某乙至今未主动腾出房屋。执行干警随即电话敦促庄某乙履行法律义务,并再次前往现场张贴公告,要求其限期履行。期满后,庄某乙仍拒不搬迁,福建省惠安县人民法院决定强制执行。

  执行现场,执行干警分工负责、密切协作,一边维持现场秩序,确保有序腾空,一边对庄某乙释法说理,稳定其情绪。强制执行期间,庄某乙多次闯入执行现场试图阻扰执行,均被执行干警迅速控制并带离现场。经过近一日的奋战,晚上7点左右,最终腾空完成,执行干警将土地及房屋移交给庄某甲,长达12年之久的土地纠纷案件得以执行完毕。

  1758.5平方米!强制执行交付大宗土地

  申请执行人福建省惠安县某村民委员会与被执行人蒋某土地租赁纠纷一案,福建省惠安县人民法院判决被执行人蒋某拆除位于该村1758.5㎡集体土地上的临时建筑物,并将该土地恢复原状后返还给村委会。该案判决生效后,蒋某未主动履行相关义务,拒不返还占用土地。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执行干警多次联系蒋某,要求其腾退土地,蒋某仍不愿履行。因调解无果,执行干警决定采取强制执行。

  经前期周密部署,法院执行干警、城管执法人员、镇村工作人员按照执行联动的工作方案,顶着酷暑,依法拆除现场临时建筑物,执行过程合法、有序、规范。经过数个小时的努力,土地顺利移交给村委会。

  返还土地、腾退房屋、相邻纠纷等行为类案件一直是法院执行工作中难啃的“硬骨头”,执行程序复杂、矛盾较大。2024年上半年,惠安法院已成功执结各种行为类案件18件,有力维护了司法权威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下一步,惠安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多措并举,精准施策,切实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