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环资审判工作是生态文明建设体系的重要一环,我们要深刻领会和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主题、重大原则、重大举措、根本保证,推进环资审判工作现代化,把改革部署转化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力量。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擘画了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驱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宏伟蓝图。《决定》提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必须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快完善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体制机制。人民法院环资审判工作是生态文明建设体系的重要一环,我们要深刻领会和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主题、重大原则、重大举措、根本保证,推进环资审判工作现代化,把改革部署转化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力量。
提高政治站位,全力谋划环资审判工作。《决定》强调,党的领导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保证。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必须增强对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优势的理性认识,只有牢牢坚持党的领导,才能确保环资审判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环资审判工作的改革路径、发展部署的谋划与贯彻落实党中央指导方针、战略决策紧密结合,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坚持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紧密结合,一体融合抓实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环境资源审判队伍。坚持从厚植党的执政根基高度出发办理环境资源案件,在法律规范的裁量空间内,努力寻找最佳处理方案,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坚持服务大局,以环资审判服务高质量发展。全会提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指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新时代党治国理政新理念新实践的重要标志,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和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唯有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将法治融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的各领域各方面,方能更好发挥司法对高质量发展的保障作用。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蕴含的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道理在司法实践中充分阐释弘扬,使案件办理在保障长江大保护、双碳目标实现等战略落实中效能最大化。要围绕加快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找准环资审判服务发展、保障民生和保护环境之间的平衡点,推动传统产业绿色低碳改造升级,积极鼓励绿色低碳导向的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加快发展,助力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深化机制改革,释放强劲司法动能。《决定》要求,健全相关规则和政策,加快形成同新质生产力更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司法审判工作调节各类社会关系,环资审判作为生态环境法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审理涉及环境污染防治、生物多样性保护、气候变化应对、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治理与服务等相关领域案件,涵盖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领域,科学的审判机制对生产关系调节具有重要意义。要加强环资审判专业化建设,更好满足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需要,积极探索涉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审判职能“三合一”机制,促进对生态环境损害的刑事追诉、民事赔偿与行政履职协同联动。要坚持系统观念和全局观念,深化案件跨域集中管辖机制运行,根据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需要,建立健全以流域、森林、湿地等生态系统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生态功能区为单位的案件集中管辖机制,推进生态环境一体保护、系统治理。
严格适用法律,确保环境保护职能有效发挥。《决定》提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严格适用法律,确保法律法规正确实施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人民权益的必然要求。要严格依法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坚持对环境资源违法和犯罪行为“全要素、全环节、全链条”惩治与预防,结合实际情况依法对行为人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追责方式,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真正成为“长出牙齿”的严规铁律。要不断完善裁判规则体系,因应时代发展需求更新完善环境资源司法解释及规范性司法文件,充分发挥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示范指引作用,统一裁判标准和裁判尺度。要通过公开审判、释法说理,强化全社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深刻理解、对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自觉维护,使法律法规从刚性约束的“文本法”转化为人民群众自觉遵守的“内心法”。
践行“如我在诉”,把为民司法落到实处。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的必然要求。随着社会主要矛盾的发展变化,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有了内涵更丰富、标准更高的要求。人民法院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事关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便民利民视角出发开展环资审判工作,结合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人文遗产地等重点区域,建设集巡回审判、生态修复、宣传教育、综合治理等功能于一体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基地,用心用力用情守护良好生态环境这一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要持续优化环保法治宣传,将法治宣传与司法公开、以案释法与司法便民、普法与科普相结合,打造六五环境日、国家生态日普法宣传品牌,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小案件生动阐释大道理,推动全社会法治意识和环保意识不断提升。
时代是思想之母,实践是理论之源。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作出决策,既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续篇,也是新征程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时代新篇。学习贯彻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全国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环资审判体制机制改革,以环资审判工作现代化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更多司法智慧和力量。
(作者单位: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