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事上法庭 公平调解促和谐
2024-08-19 15:50:1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沈康燕
 

  近日,陕西省宁强县人民法院阳平关人民法庭干警冒着炎炎烈日,驱车五十余公里到因病行动受限的被告住所地,成功调处了原、被告的扶养费案件执行及婚姻纠纷问题,当事人临走时含泪说道:“感谢法院为我们名存实亡的婚姻画上了句号,也让我们支离破碎的家庭重获新生……”

  原告李某英与被告李某经人介绍相识谈婚,婚后双方生育一儿一女。自2021年起双方发生矛盾,原告李某英遂带着女儿离家外出,自此双方便断了联系。同年3月被告李某突发疾病,无法照顾儿子,原告不愿与被告共同生活,将两个孩子接到身边独自抚养。2022年,被告以因病丧失了劳动能力无法生活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原告给付扶养费,法院经审理判决由原告每月给付被告500元生活费,但自2024年起原告拒向被告给付生活费,并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

  受理案件后,办案法官因处理过双方的扶养费纠纷,对原、被告较为熟悉,便及时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沟通,了解到被告现已无法自主行走,日常生活是由其七十余岁高龄的父亲照顾,被告治疗花光了积蓄,还向亲戚借了不少的债务,没有收入来源无法支持后续恢复治疗;被告知道双方感情已经无法挽回,也同意离婚,但要求原告承担共同债务并给付被告生活困难帮助金等共计25万元。原告对被告的现状表示理解但由于自己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还要抚养两个孩子,没有能力满足被告的请求,基于夫妻的扶助义务愿意给予被告一些帮助。双方虽意见还未统一,但对于婚姻问题的处理均有着理性认识和积极的态度,办案法官随即决定趁热打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鉴于被告行动不便,办案人员将调解现场选择在被告住地。当天,原、被告儿子及被告的父亲、姐姐均来到现场,经过长达四小时的沟通,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双方离婚后由原告一次性给付被告8.8万元,并在次日履行款项,双方家庭婚姻矛盾得以化解,当事人及其亲人脸上露出了轻松地笑容。

  感情长久稳定,家庭和睦美满是所有人缔结婚姻、组建家庭时的美好期望,但婚姻家庭纠纷始终难以避免。离婚案件的处理没有万能模板,必须“一案一处方”,但无论什么采取哪种方案,要做到让双方当人心服口服案结事了,都必须建立在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之上,阳平关法庭始终将化解双方矛盾、减少对家庭和社会的负面影响作为家事纠纷的化解宗旨,今后法庭将继续深耕家事矛盾化解新方法、新机制,努力促进辖区的社会和谐与稳定。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