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2021-2023年度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公布十起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发布会由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宋豪主持。
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信宏敏发布了《2021-2023年度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白皮书显示,2021-2023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51件,同比下降 37.6%,共判处刑罚195人。其中一审环境资源刑事案件116件,二审环境资源刑事案件9件,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14件,环境资源行政案件12件。
一是大力推进审判组织专业化建设。许昌中院抽调环境资源类案件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中坚力量,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各基层法院也都成立了专业化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稳步推进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审判职能统一归口的“三合一”机制,促进刑事追诉、民事赔偿、行政履职依法协同,积极追求“1+1+1>3”的司法保护效能。
二是创新审判模式,推进环资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2023年1月,根据省法院要求,襄城县法院挂牌成立跨域环境资源案件审理集中管辖人民法庭,集中管辖许昌市魏都区等四个县区以及漯河市郾城区等五个县区一审民事、行政环境资源案件,推动襄城县法院与集中管辖的九个县区达成司法协作框架协议。
三是探索建立专家陪审员制度,提升司法裁判公信力。全市法院均建立了环境资源领域专家人民陪审员库,发挥环境资源专业人士在案件事实查明中的重要作用。探索技术调查官制度,聘请专业人士为技术调查官,帮助法庭完成调查取证、组织调解、参与制订修复方案,检查验收修复结果等相关工作。
四是创新生态环境修复履行执行方式。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积极探索限期履行、劳务代偿、第三方治理等生态环境修复责任承担方式,通过补植令、放养令、修复令等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
五是加强协同联动,促进构建环境资源保护多元共治新格局。加强司法和行政执法协调联动,持续推进司法公开,有效鼓励社会主体参与,开展联合普法宣传,促进环境资源保护源头治理,推动全市形成关注环境资源保护、人人参与环境资源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是坚定服务大局,全力保障南水北调许昌线高质量发展。与许昌市南水北调运行保障中心联合调研司法审判服务南水北调后续建设工作,出台《关于司法审判服务南水北调中线许昌段水环境保护的意见》,在南水北调中线长葛段、禹州段率先设立“水资源司法保护示范基地”“水环境保护巡回审判基地”,创造南水北调水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许昌模式”。
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郭林山发布了典型案例。多家省市级主流媒体参加了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