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融道安“枫”景正好
——福清法院宏路法庭践行“枫桥经验”纪实
2024-08-09 09:36:1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陈诚
 

  作为县域经济发达的沿海城市,福建省福清市坐拥140万人口和40余万车辆,在市域路网密布和车辆保有数不断上升的情况下,2024年1至7月,福清市人民法院宏路法庭新收交通事故案件216件,同比下降16.3%。交通事故成讼案件数呈现喜人的下降态势背后,是宏路法庭作为交通事故审理专业化法庭,不断探索并走出道交纠纷治理的有效路径。

  专业审判指导调解 

  “我以为调解就是只有调解员调,没想到咱们调处中心还有法官在这帮忙指导,让我的案件这么快就调成了,可真是太方便了。”老王在拿到赔偿款后忍不住感慨道。

  老王的案件是福清市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多元调处中心(以下简称多元调处中心)法官指导调解的众多成功案例之一。2022年3月,在市政府的支持下,福清法院牵头联合市公安局、司法局升级多元调处中心建设,6名人民调解员与行政调解员入驻多元调处中心开展道交纠纷调解,辖区保险公司指派工作人员轮值参与调解,宏路法庭派驻1名法官现场管理、指导调解。

  “对于纠纷争议不大、案情较为简单的案件,基本做到当天调解成功,3天内偿付到位。”福清法院指派到多元调处中心的干警杨秀玲这样说道。

  同时,针对较为复杂、需要进行伤情鉴定的案件,多元调处中心开辟道交纠纷诉前鉴定专窗,创新推行诉前“鉴定+调解”机制,推动启动诉前鉴定261件,结合鉴定意见,促成诉前调解和解98件,未能调解成功的,及时移送立案审理,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平均结案时间缩短58天。

  多元调处中心运行两年多来,共收案3256件,调解成功2829件,调解成功率86.9%,到位理赔款1.8亿元。

  深度参与社会治理 

  “法院审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如何能转化成党委政府决策治理的依据?对于基层一线的人民法庭要如何积极主动参与社会治理?”

  以这些问题为出发点,宏路法庭“抓前端、治未病”,创新制作交通事故审判工作月报,向市道安办、市委政法委、公安局、司法局等职能部门每月通报交通事故涉诉态势、研判治理难点、共享典型案例,推进纠纷治理的部门联动,形成齐抓共管态势。在月报的信息研判中,宏路法庭指出目前道交纠纷的调解工作需压实到镇村一级,健全社会治理体系,得到市委重视并在市委政法委支持下,福清法院联合市公安局、司法局、金融监管支局联合发文构建道交纠纷“全域大调解”机制,以“三级联调、多维协同、科技赋能”方式将调解工作向纵深推进,打通调解工作的“最后一公里”。

  “宏路法庭将目前的交通事故调解工作从城区延伸至镇村,有助于纠纷就地化解,实现矛盾不出村、不出镇,真正践行了枫桥经验。”市司法局副局长刘道全对该暖心举措频频点赞。

  新时代人民法院办案要坚持办案与办事并重,要“跳出案件看案件,跳出法院看法院”,这就要求在办案中善于发现治理难点、堵点。宏路法庭在审理中发现,交通事故案件因鉴定前未通知保险公司到场见证、共同参与,当事人申请重鉴数量较高,仅2022年保险公司以此申请重新鉴定案件达90件,严重损害司法鉴定公信力、影响纠纷化解。因此向福州市司法局发出司法建议,推动开展专项整治,促成省司法鉴定协会与省保险行业协会共同印发《关于规范涉及保险理赔司法鉴定工作的实施意见》,促使省银保监局和省司法厅形成《关于规范涉及保险理赔司法鉴定工作合作备忘录》。

  人民法庭要投身于市域治理中,找准法庭的职能定位,宏路法庭以专业化审判带动社会治理,并与党委政府职能部门联动推进,建立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道交纠纷治理体系,为玉融大地交通安全提供法治保障。

  厚植为民服务情怀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要突出党建引领,做好为民司法。对此,宏路法庭打造“枫行宏路”品牌,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审判实践新发展和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

  “依据我们残联的相关政策,后续你需要修理或更换假肢都可以联系我们在镇政府的协管员,根据你的家庭情况,我们也会帮你申请落实相关补助。”市残联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俞佳耐心跟何某某解释。

  该案是宏路法庭王凤翔法官所经手的案件,原告何某某因交通事故截肢并构成七级伤残,因被告车辆未投保,如果直接判决,后续执行并不乐观,何某某的赔偿款有可能无法执行到位。因此王凤翔法官分别做足双方当事人工作,案件最终以调解结案,实现案结事了。同时因了解到何某某家境困难,结案后,宏路法庭主动联系支部结对的市残联,经推动,宏路法庭与市残联、属地镇政府到何某某家中现场办公,确定相关帮扶方案,为何某某解决后顾之忧。

  这是宏路法庭以支部共建带动司法为民的生动写照,截至目前,法庭已移送援助的残疾当事人名单三批次共计28人至残联,推动残疾当事人积极定残、取得法定残疾补助或帮助残疾当事人重新就业。同时,宏路法庭按照最高院与中国残联联合发布的《关于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优质诉讼服务的十条意见》,完善各项无障碍设施建设如无障碍车位、通道等,在立案窗口设置低位服务台,方便残疾当事人参与诉讼。

  为了守护群众出行安全,推广文明交通理念,宏路法庭坚持走出法庭,广泛宣教,联合市乡村振兴局制发《关于将遵守交通安全法规融入村(社)规民约的倡议书》,为交通安全定规则、立良俗。针对未成年学生违规骑行电动车、摩托车现象,法庭录制交通安全法制课视频,联合市教育局向全市各中小学推送,作为开学交通安全第一课,引导在校未成年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呵护未成年人安全成长。

  久久为功,善做善成。宏路法庭将继续发挥贴近基层、融入一线、直面群众的治理优势,坚持“三个便于”“三个服务”“三个优化”的工作原则,在新时代新发展中践行“枫桥经验”,为人民司法,为大局服务,推动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