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着法官去调解
病床前的执行和解
2024-08-06 09:41:5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丁力辛 潘东东
 

  7月17日,经河北省固安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调解,申请执行人张甲的父亲与被执行人张乙达成执行和解,在张乙的病床前,双方握手言和。

  2022年10月28日,固安县柳泉镇北义厚村村民张乙无证驾驶无牌电动三轮车与张甲驾驶的小轿车在106国道上相撞,事故造成张甲车辆严重受损,张乙严重受伤,四肢瘫构成五级伤残、胸椎骨折构成八级伤残、面部受伤构成十级伤残。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此次事故张乙负主要责任,张甲负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张乙及时被送往医院,保险公司支付了张甲应承担的医疗费用。今年年初,固安法院依法判决张乙赔偿张甲车辆损失4.6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张乙未主动履行赔偿义务,张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鉴于被执行人张乙伤情严重,长期卧病在床,没有收入来源又需要支出大量医疗费用,执行人员一方面多次与申请执行人张甲沟通,争取张甲对张乙的理解。另一方面做好双方疏导工作,努力促成执行和解,使案件尽快执结。在被执行人张乙家中,张甲的代理人即其父亲张某看到病榻上的张乙后很受触动,主动放弃案件迟延履行的利息。得到了申请执行人的理解让步,张乙及家人也很受感动,表示一定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执行人员抓住时机进一步疏导,双方在张乙病床前达成执行和解。案件当天履行完毕。

稿图4.jpg图①:执行人员了解被执行人张乙的伤情。

稿图5.jpg图②:执行人员耐心做双方思想疏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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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③:申请执行人的父亲在执行和解协议上签字。

稿图7.jpg

图④:双方握手言和。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