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院举行法官助理首次定阶述职会
2024-08-03 08:37:0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余建华
近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院机关法官助理首次定阶述职会,现场随机抽选10名高阶法官助理拟任人选结合主责主业进行述职。为充分发挥资深法官的示范引领和传帮带作用,述职会上还邀请3名资深法官围绕“如何做好一名法官”作经验分享。
今年6月,浙江高院出台《院机关法官助理分类分阶培养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立足法官助理职业特点和成长规律,探索建立法官助理“3234”选育管用工作体系,推动法官助理培养管理规范化、体系化。
根据《实施办法》,法官助理培养被科学划分为初阶、中阶和高阶三个阶段,逐步从书记员程序性工作过渡到“准法官”审判业务性工作。其中,高阶助理作为法官后备人选,重点培养法官应具备的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结合部门工作需求及法官助理发展意愿,高阶法官助理分为专业型与综合型二类培养方向,在具体工作及考核等方面有所侧重。
为提升法官助理综合素养,《实施办法》明确建立导师帮带、分阶考核、轮岗交流三项配套机制,全面激发法官助理工作动能。结合法官助理成长轨迹,《实施办法》还搭设了教育培训、学术调研、实践锻炼、团青工作四大平台,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发展机会,营造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同时,《实施办法》还明确,每年进行定阶述职会,由高阶法官助理拟任人员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述职。
责任编辑:于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