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巴颜喀拉山的冰雪融化,从未想过会在千里之外掀起怎样的波澜。
黄河一路穿沙劈石、奔涌向前,掠过豪迈的黄土高原,在阴山之南的内蒙古流淌出一个大大的“几”字。
“托克托,就处在黄河‘几字弯’的重要拐点上。”
盛夏时节,站在河口黄河上中游的分界碑旁,内蒙古自治区托克托县人民法院院长刘敏望着不远处静静流淌的河水,讲述着托克托与黄河的不解之缘。
一年多前,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内蒙古,为荒漠化综合防治和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把脉定向,“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是内蒙古必须牢记的‘国之大者’。”
特殊的位置,特殊的使命。
2016年,托克托县法院在内蒙古全区率先成立环境资源保护法庭,受理辖区内环境资源类案件。2023年,内蒙古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教育基地在托克托县法院环保法庭基础上成立,成为全区法院生态理念宣传与法治教育的前沿阵地。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刚刚闭幕,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被提上重要日程。
扎根在脚下这片黄河逶迤而过的土地上,如何落实好全会精神,把祖国北疆这道万里绿色长城构筑得更加牢固?如今的托克托县法院,正倾力回答着时代交给他们的课题。
以生态修复为中心
家住新营子镇黑城村的老王最近有一件心事。
四年前,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老王擅自在其承包经营的耕地内取土、卖土,造成16亩多耕地毁坏。托克托县法院审理后,依法认定老王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当时我只是想改造一下土地,让玉米能长得更好一些。”坐在自家的玉米地边,老王至今还在为自己因不懂法而违法的这件事懊悔不已。
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全力打好黄河“几字弯”攻坚战,土地治理是重点。对此,托克托县法院慎之又慎。
该案审判长、托克托县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彬曾经来到老王的承包地里实地勘测,看到在这个人为挖土形成的2.6米深的大土坑里,玉米长势不错。是否责令老王对土坑进行回填?土地还能否恢复到原有的状态?刘彬犹豫了。
从托克托县城出发向南11公里,有一片沙漠区,这里处于我国第七大沙漠库布齐沙漠东端。不远处,就是黄河。
走到跟前,可以看到立着一个牌子——“内蒙古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教育基地——荒漠化治理区”。刘彬说,老王就在这里以打“草方格”的方式,偿还他的“生态欠账”。
综合考量了老王的经济状况、现有的土地状态,刘彬和审判团队作出判断,比起原地土地回填,“以劳代偿”“异地修复”或许是一个更好的方案。
一束束麦草被摆成方格状,铺在沙土上。老王熟练地用铁锹将麦草轧进沙中,再将方格中心的沙子拨向四周麦草根部,使麦草牢牢地竖立在沙地上。
这种“草方格”沙障,诞生于黄河中上游沿岸群众防沙抗沙的实践。远远望去,一个个方形的草方格如同一条金色锁链,牢牢锁住随风流动的黄沙。
“这也是我们树立恢复性司法理念的一次尝试。”刘敏介绍。
黄河流经我国“三北”地区,这里分布着中国八大沙漠、四大沙地和广袤戈壁。黄河之“黄”,实为泥沙,治沙就是护河。
托克托县法院与林草、司法行政等部门合作,紧邻黄河边建立荒漠化治理区,督促生态环境损害类案件中侵权人参与防沙治沙、异地补植复绿,助力生态改善和水土涵养。
荒漠化治理区的选址经过了多番考量,最终选定在库布齐沙漠“神泉”景区旁。熙熙攘攘的游客,不时被奇妙的“草方格”吸引,驻足观看。环保意识、法治观念,随着草木生根悄然萌芽。
“在审判中还需进一步坚持以生态修复为中心的理念。”刘敏表示,探索创新多种形式开展生态修复,是当前托克托县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着力点。
黄河另一处岸边,法院与县农牧局、县水务局等部门共建“增殖放流区”,在法治轨道上规范增殖放流活动,引导群众选择适合黄河水域生长繁殖、符合环保生态要求的鱼类放生,呵护水域生态安全。
在与林草局等部门携手建设的“植绿复绿区”,法院探索通过“碳汇”认购的方式,替代性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
夕阳西下,库布齐沙漠披上了一层橘色的薄纱。眼前这片曾经几乎寸草不生的沙地,如今在“老王们”的辛勤劳作中,出现了星星点点的小草。
未来,还将铺展出更多绿色。
重在保护、要在治理
绵延北疆万里,“三北”工程见证着从“沙进人退”到“绿进沙退”的生态奇迹。
2022年,被告人邬某某等五人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在托克托县海生不浪村附近滥伐盗伐林木共计800余株。经勘验,其中大部分受损林木为“三北”防护林。
“托克托处在‘三北’防护林建设地带,这起案件也让我们开始反思,如何发挥司法职能,更好守护好祖国北疆的绿色屏障。”托克托县法院副院长、环境资源保护法庭庭长张秀梅讲述了由这个案子引发的一系列故事。
从荒漠化治理区出发,顺着沿黄公路一直向东,便来到了海生不浪村。
这里距离黄河北岸仅1公里,曾发掘出距今5000多年的新石器时代早期遗址,被命名为海生不浪文化,拥有极高的考古价值。
去年9月,托克托县法院将这起滥伐盗伐林木的案件带到海生不浪村公开开庭审理,邀请当地村民一同旁听,宣讲海生不浪文化、黄河保护法和涉林法规政策。
“邬某某等人砍伐的林木不仅是‘三北’防护林的一部分,还属于海生不浪文化遗址区,对黄河流域文化资源也造成了一定损害。”在张秀梅看来,生态保护、文化保护,都是黄河治理这一命题中的应有之义。
治理黄河,重在保护、要在治理,不能忽视的是系统治理、综合治理。
庭审当天,县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林草局、文旅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坐在一起,就如何共同预防破坏林木类犯罪和保护文物遗址所在区域深入交流。
各部门拧成一股绳,发挥各自职能,共商建立保护黄河的长效机制。托克托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正在从末端治理向前端预防探索。
一份来自法院的司法建议书,受到了县林草局的关注。
针对这起海生不浪村的盗伐滥伐林木案件,法院建议林草局进一步强化护林员履职监管能力、拓宽违法犯罪线索来源渠道、加强林草保护宣传工作、畅通单位间沟通协调渠道。
“加强督查力度,强化对护林员的管理,日常更加侧重普法与执法相结合,做好行刑衔接工作,形成环境保护监管合力。”没过多久,林草局作出了正式回复。
站在黄河岸边,拂面而来的风已吹过千年,战国的云中郡、明朝的东胜卫,都曾在如今的托克托留下过灿烂文化。
托克托县法院曾依法审理了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督导有关政府部门对东胜卫故城遗址内非法倾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的行为依法履行法定职责。
去年年底,托克托县法院与县文旅局就“凝聚履职合力,协同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建立司法保护合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对黄河流域国家级、自治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前瞻性、预防性保护。
“生态修复、文物保护、资源开发,这些都是司法审判必须扛起的责任。”张秀梅始终觉得,法院还可以想得更多、做得更好。
“钉”在环境污染最前线
从海生不浪村往北行进15公里,便走进了“另一个”托克托。
没有了“田园牧歌”,目光所及尽是厂房林立。四通八达的主次干道上,满载的货车穿梭而过,有序地忙碌着。
眼前的托克托产业园位于内蒙古托克托经济开发区,这里电力能源、生物制药企业集聚,正在全力以赴向“千亿级园区”目标迈进。
托克托县法院政治部主任鲁学峰边走边介绍。在她印象中,十几年前,每次路过这里都会闻到一些刺鼻的味道。如今,这样的气味已经很少见了。
面对化工企业集聚带来的环保风险,2021年,托克托县法院索性把环境资源保护法庭搬进了园区内。“就是要像一枚钉子一样,钉在化工企业聚集区的最前线。”鲁学峰说。
内蒙古久泰新材料有限公司2017年落户托克托产业园。作为一家现代煤化工企业,生产用水量大、处理量也大。
公司副总经理李俊胜对环保法庭不陌生。法庭多次开展普法宣讲,为企业安全生产划出法治“生态红线”。
“我们深知发展不能以损害生态为代价,始终将安全、环保放在企业生产经营的首位。目前,我们生产环节全部使用中水,水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实现了废水零排放。”李俊胜有些自豪地说,企业至今还未发生过一起因为环境损害而产生的诉讼。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沿黄河开发建设必须守住生态保护这条红线,这是中央为黄河流域经济发展划出的“硬杠杠”。
近年来,内蒙古、呼和浩特、托克托三级法院携手,多次深入托克托产业园,就完善生态治理结构、健全管理制度等方面向园区企业提出司法建议。如今,企业的守法意识大大提高,违法排污等现象已经基本消失。
来到托克托县法院环境资源保护法庭,沿黄河九省区的环境资源保护成果如画卷一般,自西向东在法庭外围墙面上徐徐展开。法官助理王进勃已经记不清多少次为参观者讲解展览,讲述属于“九曲黄河”的法治故事。过段时间,他还将带着法庭自主制作的“法护生态绿”学习课件走进校园,在更多小学生、中学生、大学生心里种下法治的“种子”。
去年4月,黄河保护法正式施行,标志着黄河“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迈入有法可依的崭新阶段。
今年5月,在黄河保护法实施一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举行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暨司法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会,续写着能动做好保护、发展、文化、治理的司法“大文章”。
7月,全国大法官研讨班召开,同商共议抓好全会精神九分落实、激励实干担当的思路举措,奏响在法治轨道上将改革进行到底的时代强音。
“这是机遇,也是挑战。”刘敏也在反思着当前法官现代化审判理念欠缺,审判能力不足,以及环境修复机制适用范围、内容和程序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
“特别是环资案件‘三审合一’审判模式,对法官的复合知识结构、审判专业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的现实情况与最高法院的要求还存在不小差距。”
直面问题的勇气,激发着托克托法院人笃行不怠的斗志。
当雪山之水汇聚成滔滔河水,奔流至千里之外,中华文明在现代化进程中焕发出新的蓬勃生机。
在内蒙古广袤大地上,在黄河“几字弯”曲折回转间,托克托县法院正以司法之力守护着这片流域,岁岁安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