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郏县:篮球赛场上的执行
2024-08-02 10:53:18
 

  中国法院网讯(刘路)近日,河南省郏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偶遇”了一名正在打比赛的被执行人。可谓是,众里寻他千百度,一抬头,那人就在不远处。

  王某与张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郏县法院审理判决,判令张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王某欠款5000元。判决生效后,张某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还款义务,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通过电子送达平台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但张某既没有申报个人财产,也没有在期限内履行义务。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询,显示张某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在和申请人沟通案件进展情况时,执行干警了解到张某喜欢打篮球,经常会参加一些比赛。顺着这条线索,执行干警了解到,7月21日在郏县体育场内有一场篮球比赛。当天晚上,执行干警来到比赛现场,果不其然,在赛场上发现了张某的身影。锁定目标后,执行干警将中场休息的张某喊到一旁,准备将其拘传至法院。张某称自己是主力队员,希望执行干警能让他参加完这场比赛。执行干警考虑到情况特殊,就在现场等到张某打完比赛。比赛结束后,执行干警在现场耐心劝说张某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并告知其如拒不履行,将面临被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最终,张某表示愿意还款,当场与家人联系将5000元欠款转到法院一案一账户中。

  与被执行人的“偶遇”看似巧合,却不仅仅是巧合!这背后,是执行法官与干警们的付出与责任心,只有心系每一件执行案件,才能抓住关键,迅速出击,最大限度维护好每一个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