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朱彦军 刘路 叶子豪)3月29日,河南省郏县人民法院快速执结了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耗时两年的医疗纠纷最终案结事了。
武某因腰腿疼至某医院住院治疗,在接受该医院的手术治疗后,武某病情反而加重。经专业机构鉴定后,某医院存在医疗过错,导致武某多处伤残。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武某提起诉讼。2022年11月,经审理后,法院判令某医院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向武某支付各项损失共计360301.65元。判决生效后,武某多次向某医院催要赔偿款未果,遂申请强制执行。
3月13日,武某申请执行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不动产、车辆、保险等进行财产调查,发现并无可供执行财产后,立即联系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中,武某因常年讨要赔偿金未果,情绪异常激动,一再要求某医院一次性支付36万余元赔偿金。某医院负责人表示医院效益不好,暂无履行能力,待医院经营好转后,每年支付6万元,用6年时间支付赔偿金。双方各执己见,调解陷入僵局。
为避免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执行法官转变思路,向武某讲述疫情对经济的影响、某医院当前的经营困境及赔偿能力,告知某医院武某的伤情及困难、诚实信用的重要性及拒不履行义务所面临的法律后果。经4个多小时调解,双方态度均有所缓和,执行法官立即根据双方意见提出支付方案,并给予双方一定时间进行考虑。
3月29日上午,武某、某医院负责人再次来到法院,均表示同意执行法官提出的支付方案,并就该方案细节方面进行协商。最终,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双方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某医院当场向武某支付第一笔赔偿款12万元,并承诺,于2024年2月前再支付12万元,下余赔偿款、迟延履行金等于2025年1月20日前支付完毕。
至此,在执行法官耐心细致地工作下,这起耗时两年矛盾颇深的医疗纠纷案以和解方式结案,双方矛盾得以化解,真正做到了案件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