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赌博误入歧途 诈骗巨款终获刑
2024-07-18 14:11:3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徐巧
 

  他本是国企员工,工作稳定,家庭生活幸福美满,可是一朝误入歧途,沉迷网络赌博难以自拔,却屡屡失利,身陷囹圄。为筹措赌资,他以合伙投资为名,骗取他人205万余元。近日,福建省三明市建宁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林某诈骗一案公开宣判,依法判处林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林某系建宁县某国企员工,2017年以来,林某因沉迷赌博,多次欠下赌债,其父母和妻子先后通过借款、贷款、变卖房产、多年存款等方式,帮其偿还赌债200余万元。可是,林某并未因此悬崖勒马,2022年起林某隐瞒家人,通过微信参与网络赌博。赌博方式是微信群内有人发红包,参赌人员以猜尾数的形式下注,猜中就能翻倍获得回报。林某从小额投注开始,后来每次投注金额高达3万至5万元,很快林某便欠下巨额赌债。2023年9月至2024年1月期间,林某因网络赌博损失约351万元。

  2023年8月,为筹措赌资,林某虚构从事代还信用卡、代缴投标保证金的业务,先后邀请被害人朱某、杜某合伙投资,并签订出资协议,约定业务办理的相关事项。朱某、杜某负责提供资金,并向林某0.5%-1.5%不等的手续费,林某负责代还信用卡和代缴保证金的具体业务。2023年8月至2024年2月,朱某及杜某向林某提供资金共计558.44万元,而以上资金大部分被林某用于网络赌博。期间,林某归还朱某、杜某共计353.25万元,因网络赌博失利,剩余的205.19万元无法归还。

  2024年1月底至2月初,朱某、杜某需要使用资金,多次催促林某归还资金,林某因赌博失利无力归还,通过制作虚假的转账凭证,欺骗朱某、杜某已转账归还资金,朱某、杜某到银行查询后发现被骗。

  建宁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为了筹集赌资,先后虚构自己从事代换信用卡、代缴投标保证金业务,邀朱某、杜某合伙投资,骗取他人资金用于赌博挥霍,造成损失共计人民币205.19万元,数额特别巨大。案发后,林某通过变卖房产偿还朱某23.8万元。林某主动投案,并退还被害人部分损失,综上法院对林某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