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里,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有“秘笈”
——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题调研浙江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侧记
2024-07-17 14:14:4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王银胜 周凌云 胡宇昕 姚瑞
 

  从东海之滨到“两山”理念发源地,再到钱塘江畔……6月24日至26日,7名全国人大代表、2名全国政协委员辗转浙江宁波、湖州、杭州等地法院,围绕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并积极为法院能动履职深化行政审判诉源治理、全面推进行政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

  ①:代表委员在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旁听一起工伤保险资格认定案件。

②:代表委员与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法官交流座谈。

  ③:在安吉县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几组数据引起了全国政协委员胡建淼(右)的注意。

④:代表委员在杭州市“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参观调研。

⑤:代表委员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参加座谈会。王银胜 摄

  一场庭审:集思广益促推类案治理

  “现在开庭!”在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数字化智慧法庭内,随着法槌落下,一起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案件公开开庭审理,代表委员现场观摩。

  2022年6月15日,范某的丈夫吴某在工作时突发心梗,救护车到达现场时吴某大动脉搏动已消失,医护人员对其全力抢救,采取ECMO治疗及IABP维持生命。次日,吴某出现瞳孔散大、对光反射消失、自主呼吸消失等现象。6月17日,经专家会诊,部分专家作出脑死亡判定。家属坚持要求全力救治,但最终医院于6月28日宣告吴某死亡。

  吴某过世后,范某向属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为《死亡医学证明》载明的吴某死亡时间超过48小时法定期限,未予认定工伤。范某诉至法院后,有关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讲述了行政执法的“左右为难”。

  随着庭审过程的推进,一行行笔录通过语音识别系统自动出现在书记员的电脑屏幕上,在场的代表委员通过旁听席两侧的屏幕,同步阅读笔录内容,其精准度、流畅度达到98%以上,书记员只需对个别文字进行调整,即可完成整场庭审的实时记录,并在庭审结束时立即交由双方当事人确认。

  庭审结束后,奉化区法院法官和代表委员围绕行政审判工作与案件争议进行了交流——

  该案审判长、奉化区法院副院长陈晨磊从“国法是司法裁判的底线、天理是司法裁判的精神、人情是司法裁判的温度”三个方面,阐述了行政法官裁判案件的基本遵循。

  “村里有很多年轻人外出打工,他们中也有人发生类似的事情,所以我感触很深。”

  “家属要求不惜一切代价救治病患可以理解,但48小时是法律规定,不能随意突破。”

  “在本案中要平衡好法与情的关系,让各方利益得到平衡。”

  ……

  代表委员各抒己见,反响热烈。

  “民告官”的行政审判,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群众,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反映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如何通过一起案件,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做优同类案件的源头治理?

  “案件裁判要实现‘三个效果’的统一,就必须更加注重行政争议的实质化解。对视同工伤认定,既不能过于宽泛,损害企业、社保基金利益,也不能机械执法损害职工合法权益!”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迎新表示。

  深耕行政审判领域研究40余载,全国政协委员、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胡建淼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我认为,要解决这类问题,除了行政审判这一司法路径,立法层面也应当协同发力。亲属突发疾病,家人和医生尽力抢救是人之常情、医者仁心,不会首先考虑‘48小时规定’。今后法律修改时应当以48小时为原则,但要允许特殊的例外情况。立法要有兜底条款和例外条款,不能一刀切。”

  一个中心:全流程闭环化解行政争议

  “窗口有哪些功能?法院如何实现复议引流?如何更好发挥行政复议‘宽口径、高效率、低成本’的主渠道作用?”

  “窗口负责行政争议的初步分析、预判与引流,适宜调解的转调解,适宜原行政机关化解的转原行政机关,需要复议前置或者适宜复议先处理的转行政复议机关。一个原则就是老百姓只进一次门,中心的各窗口单位内部分工分流。”面对代表委员的提问,安吉县行政争议调解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回应道。

  今年是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第一年,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和诉讼服务中心增设了行政复议窗口,实行“一窗收案、全域通办”。全国人大代表、国家电网浙江慈溪市供电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社区客户经理钱海军走到窗口,拿起一本安吉县人民法院编制的《行政复议指南》,一边翻阅一边提出建议:“行政争议化解和电力维修一样,是很专业、很有技术含量的一件事。老百姓对行政争议化解的流程往往不熟悉,像这样的小册子很有必要,可以指引当事人依法依流程提出诉求,保障老百姓程序性权利。”

  长期以来,“民告官”被认为是最难的诉讼,上诉率高、申诉率高、服判息诉率低等“两高一低”问题长期存在:“民”担心“官官相护”,对行政审判半信半疑;“官”忧虑难于管理,败诉担责,对实质化解半推半就。当地法院实行行政案件管辖新模式,赋予原告向属地法院或者集中管辖法院起诉的选择权,此举提高了当事人对行政裁判结果的认可度,显著降低了行政案件上诉率。

  如何既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又促进行政争议的源头预防与化解,还压实行政机关的主体责任,实现“政通人和、取信于民”的目标?为此,安吉县不回避纠纷,不绕着矛盾,正确看待“民告官”纠纷,在全国率先创设由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法院参与、社会协同、人大监督的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逐步形成“源头预防、调解优先、复议引流、诉讼断后、复盘提升”的行政争议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让老百姓只需去一个地方“找说法”。

  在调研过程中,代表委员了解到,以安吉县行政争议调解中心为蓝本,浙江早在2019年年底就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市、县三级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全覆盖,并出台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工作规程,持续推动中心标准化、实体化建设。目前,浙江全省已建立行政争议调解中心104个,县级中心全部入驻当地社会治理中心,全省实现了让老百姓遇到问题能有地方“找个说法”,行政争议化解“最多跑一地”,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见过政府大厅关于办证、许可的一条龙服务,但在这里第一次见到解决行政争议的一条龙服务。”在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导引区处,一台能根据矛盾纠纷初步分类情况进行取号的取号机引起了代表委员的兴趣。

  在一起林地权属确权的行政诉讼中,村民们正是通过行政争议调解联络站,寻求安吉法院的帮助。安吉法院发现确权并不是当事人最终目标,背后关于林地征收补偿的利益分配才是当事人核心诉求。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安吉法院会同县行政争议调解中心精通林业知识的专业调解员一道,针对村民关于补偿款的核心诉求制定调解方案。最终,争议各方握手言和,案件以原告撤诉结案。

  作为来自农村的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朝阳县木头城子镇十家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颖始终致力于提升乡村治理能力与水平。参观完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她向记者分享了自己的感受:“除了县里的中心,安吉还在镇、村分别设立行政争议调解分中心、行政争议调解联络站,一站式调解实现了县、乡、村三级全覆盖。这让我看到行政争议在诉前调解成功的可能性,也看到了司法助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前景。”

  一个理念:抓前端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安吉余村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诞生地。代表委员循迹溯源,重温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科学论断的珍贵历程,并深入考察调研官民关系的和谐之道。

  群山拥翠、绿水绕村,余村是浙江“千万工程”显著成效的一个缩影,也是乡村建设的新示范,穿村公路更加宽阔,路边旧房“摇身”变为网红咖啡屋。如何在乡村能级提升中避免行政争议产生?代表委员在调研过程中,对安吉法院一系列规范行政行为的做法竖起大拇指。

  乡村建设不可避免涉及拆迁征收,法院编制《房屋征收补偿常见法律问题解答》《房屋征迁工作指引》,为行政机关拟定《征迁协议》《征迁公告》提供法律意见,保障行政行为相对人合法权益;推进共享法庭入驻征迁指挥部,定期开展政策讲解和法律分析,引导当事人合法合理提出诉求,防止矛盾纠纷升级;在乡镇产业升级的无合法房产、无安保措施,违章经营、违规操作的企业“两无两违”专项治理行动中,法院派多名干警到行动专班,第一时间提供法律咨询,第一现场规范行政行为,以行政审判之力保障785户工业厂房优化提升、整合入驻工业园区,无一纠纷进入诉讼阶段。“年终结案报表上的办案数字少了,但行政审判‘抓前端、治未病’的工作量增大了,能动履职的担子更重了。”安吉法院院长王亚琪说。

  为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鼓励行政机关闻过则喜、知错即改,安吉县建立行政争议调解决策授权制度和容错免责机制,推动行政机关自我纠错:案件进入审理阶段后,行政执法明显有问题的,县法院与县人大采用“点对点”提醒的方式,告知行政机关败诉风险,引导行政机关自行纠错,推动对行政机关司法监督、人大监督的贯通协同。

  “有些行政机关仍习惯由律师、法治部门工作人员出庭应诉,这会影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效率与效果。一些重大案件只有负责人出庭应诉,才更有效,也更能了解行政争议为什么会发生,才能从源头上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全国人大代表、北京信利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阎建国了解到,安吉法院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出声出效果”,发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优势,单独设置行政机关负责人实质解纷意见发表的庭审环节,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阎建国对安吉县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达到100%、近三年行政诉讼调撤率保持在75%以上的成效十分认可。

  全国人大代表、兰州鑫源现代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尹建敏每到一地都用手机拍照记录,她一边走一边拍一边听一边看,并表示要把浙江行政审判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带回去,向当地法院推荐介绍,以便更好地推广。

  一个方案: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样本

  在杭州,代表委员参观了“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实地考察了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治文化长廊,深入了解共享法庭、市场化解纷等工作的开展情况,建议不断完善行政争议等多元解纷机制,打造都市版“枫桥经验”。

  “除了加大行政诉讼案件的诉源治理力度,对于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也要加强裁判文书的释法说理,通过判后的沟通和答疑,把整个案件的裁判依据讲得更透彻、更充分,让当事人心服口服,有效提升行政审判质效。”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宜宾学院油装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魏琴建议道。

  在杭州中院,代表委员纷纷拿出手机,饶有兴致的微信扫码关注“杭州法院代表委员联络云平台”。据介绍,该平台可以实现法院与代表委员之间就法院工作动态、主动接受监督、解答法律咨询等方面的互动,自2023年9月创设以来,共有647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监督员关注了“云平台”。

  一审行政案件收案数连续四年下降,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一审行政案件调撤率不断上升,高于全国均值13.7个百分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应出尽出”,至2023年全省一审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率首次达到100%;司法建议反馈率稳步提升,期限内反馈率连续三年90%以上,采纳率近90%……近年来,浙江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形成以行政争议调解中心为平台、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的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浙江方案”。

  “从行政审判的调研中,我看到了浙江法院为大局服务的力度、为人民司法的温度……”全国人大代表、国众联建设工程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黄西勤表示。此外,她还围绕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加强法治宣传、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专业化能力等方面,对加强行政争议的源头预防和化解提出了中肯的建议。

  “三天的行程,真切感受到了浙江各级法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的生动实践,以及‘抓前端、治未病’加强行政争议诉源治理、做实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方面的有效探索和成功经验。”作为媒体人,全国人大代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河南总站党委书记、站长毛才桃结合所见所闻,谈了自己的感想。他建议,加强对浙江共享法庭、行政争议调解中心等好机制、好做法的总结推广工作。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