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岐山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采矿案件
2024-07-17 09:46:1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未经批准非法采砂并对外销售,不仅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也破坏了国家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近日,陕西省岐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采矿案件。
2021年9月至2022年4月间,四名被告人与另案处理的金某为获取不正当利益,在未取得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采挖建筑用砂及花岗岩一万六千余立方米,价值高达近九十万元。经公安机关依法传唤后,四名被告人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公诉机关以非法采矿罪对四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庭审过程中,法庭充分保障了各被告人及辩护人的合法权益,控辩双方对本案涉及的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方面发表了意见,各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真诚悔罪,该案将择日宣判。
法官提示
矿藏属国家所有,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未经准许非法采用,非法采矿行为既造成了矿产资源的流失,又导致生态环境被破坏,非法盗挖砂石的行为轻则行政处罚,重则涉及刑事犯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我们应当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子孙后代留下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
责任编辑:黄东利